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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敷衍了事”——ESG披露路线图最终方案出炉,各界反应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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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비즈한국] 韩国ESG披露路线图最终敲定。其核心内容在于,相比今年2月金融委员会提出的草案,进一步扩大了披露对象企业范围,并立即转换为可信度更高的法定披露制度。金融投资界与市民社会在对强化标准表示欢迎的同时,也对Scope 3(范围3)披露延迟3年等内容表达了忧虑。

共同民主党政策委员会主席郑春淑、金融委员长李亿元等参会人员8日在国会议员会馆举行的“关于可持续发展披露制度化方案的党政协商”上合影留念。图片=韩联社

政府与执政党在7月8日通过党政协商会议,正式发布了“可持续发展(ESG)披露制度化方案最终稿”。与今年2月金融委员会提出的草案相比,此次最终方案包含了更具前瞻性的内容,大幅增强了制度的约束力和适用范围。

最大的变化在于,彻底废除了原定“交易所披露后转换为法定披露”的阶段性绕行方案,改为从2028年(2027财年)首年起,直接纳入《资本市场法》下的业务报告,实行法定披露。此外,随着法定披露的即时实施,为确保信息可靠性,规定在披露实施2年后的2030年起实行第三方强制认证。

与此同时,强制披露企业的门槛也从合并资产总额30万亿韩元下调至10万亿韩元,扩大了覆盖范围。不过,涉及供应链整体温室气体排放的Scope 3披露,考虑到计算基础设施的建设需求,将根据披露对象分批给予3年缓冲期,资产总额10万亿韩元以上的企业将从2031年开始执行。

即时法定披露与扩大企业范围获“欢迎”

金融投资界和市民社会对转换为即时法定披露给予了高度评价。原草案考虑到企业的负担,曾提出了“先通过交易所披露制度进行过渡,经过一段时间后再转为法定披露”的二级方案。但在最终方案中,各方达成共识,彻底废除了该方案,决定从2028年(2027财年)起直接施行《资本市场法》下的业务报告披露。其意图在于使每年3月提交的财务报表与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的渠道及时间保持一致,从而确保作为投资信息的时效性和有用性。

NH Amundi资产管理公司ESG研究组组长崔勇焕评价称:“交易所披露层面的信息可信度较低,效用有限,且企业往往将其视为单纯的费用。此前差点陷入无效的社会沉没成本,幸好现在得到了妥善修正。”

法定披露意味着如果披露内容存在严重错误或被发现有虚假事实,将承担法律责任并受到行政制裁,这比交易所披露对企业赋予了更强的责任感。韩国社会责任投资论坛(KoSIF)秘书长李宗五指出了即时引入法定披露的意义:“法定披露属于业务报告披露,在每年3月股东大会前发布,供投资者评估。问题发生时承担法律责任是常识,因此相较于交易所披露,法定披露能使企业对数字或存在问题的部分进行更严谨的审查,从而具备更强大的责任感。”

为减轻法定披露给企业带来的负担,政府决定在制度引入初期3年内,除故意洗绿行为外,对披露信息全盘提供资本市场法下的“安全港(Safe Harbor)”机制,免除损害赔偿、行政制裁及刑事处罚。此外,考虑到制造业比重较高的国内产业环境,将每吨内部碳价格或各产业特殊指标等分类为可选披露事项,为企业提供了灵活的空间。

将披露对象企业的资产规模门槛从草案的30万亿韩元大幅下调至10万亿韩元,也是此次最终方案的一大进步。政府计划从2028年资产10万亿韩元以上的KOSPI上市公司开始,2029年将对象扩大至作为大企业基准点的5万亿韩元以上企业。

在对2028~2029年的披露履行情况进行精密评估后,还确定了2030年将扩大至资产2万亿韩元以上企业的阶段性路线图。按照目前标准,预计被纳入披露范围的企业,包括子公司在内,2028年将达到291家,2029年将达到3171家。

随着资产基准下调至10万亿韩元,市场感受到的披露覆盖面明显扩大。亚洲气候变化投资者组织(AIGCC)韩国组组长赵大贤分析称:“10万亿韩元的扩大是一个明确的积极信号。在30万亿韩元标准下,仅覆盖了MSCI韩国指数成分股的一半左右,但下调至10万亿韩元后,据自身分析,约有四分之三的企业将包含在内。”

他进一步解释道:“对全球投资者而言,韩国是众多可投资市场中的一个,对比对象是其他国家的企业。若对象如此扩大,意味着韩国企业在信息提供方面将与海外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这具有重大意义。”

术语说明
Scope 3
企业排放的温室气体根据范围分为1、2、3。Scope 1指工厂烟囱等企业直接排放;Scope 2指购买电力、热能时产生的排放。Scope 3指上述范围之外的所有排放,即向企业供货的合作公司、负责运输的物流、消费者使用并丢弃产品的全过程中产生的排放。由于范围广,计算难度大,但Scope 3通常占企业总排放的大部分,若忽略该项,则无法知晓企业的真实碳足迹。
安全港 (Safe Harbor)
直译为“安全的港口”。指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免除处罚或诉讼的保护装置。在此次方案中,指制度引入初期3年内,只要不是故意洗绿,将不予处罚。
转型金融·绿色金融
绿色金融是为可再生能源等已具备环保性质的业务提供资金,而转型金融是为钢铁、化工等高碳排放产业向低碳转型提供支持的金融。
内部碳价格
企业自行设定的每吨碳排放价格。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假设“该业务排放大量碳,因此需额外支付相应成本”的内部核算标准。

延迟的“Scope 3”排放量,涉及75%的企业与99%的金融机构

尽管整体制度趋于强化,但代表供应链整体温室气体排放的Scope 3披露仍维持了草案中延迟3年的方针。据此,作为2028年首批披露对象的10万亿韩元以上大企业,将于3年后的2031年开始公开Scope 3数据;未来纳入范围的5万亿韩元企业将在2032年,2万亿韩元企业将在2033年才能向市场提交完整数据。

对于这一延迟决定,投资界和市民社会表示遗憾,认为评估气候风险的核心数据将长期处于空白状态。因为Scope 3是验证企业实际气候风险及绿色转型计划真实性的关键指标。据悉,Scope 3排放量平均占企业总碳排放量的约75%,金融机构甚至达到99%。

绿色转型研究所经济转型组研究员郑英珠表示:“第三方认证要在披露强制化2年后的2030年才开始,若初期3年内同时适用全面免责,市场上将首先积累起未经核实且责任不明确的信息。如果再加上Scope 3披露的延迟,投资者真正能够信任并利用的‘经核实且完整’的气候信息,恐怕要等到制度实施相当长一段时间后的2030年代中期才能出现。”

担忧投资机会丧失及国际竞争力下降的声音也很高。赵大贤组长指出:“在钢铁、化工、运输等Scope 3占总排放很大比例的行业,仅凭Scope 1、2无法验证转型计划的可信度。到2031年前数据一直处于空白,这正好与强化2035年NDC履行及转型金融执行最集中的时期重叠,这一点非常令人遗憾。”

赵组长针对此问题提出补救措施称:“对于想要利用转型金融或绿色金融的企业,应强制其先行披露Scope 3;或者将政府计划在2028年前制定的出口行业别Scope 3计算指南提前发布,这会有所帮助。”

政府与执政党协商决定,以此次敲定的最终方案为基础,在7月内迅速提出《资本市场法》修订案。金融委员长李亿元表示:“随着披露路线图的发布,前进的方向和目标已变得明确。我们将加快推进包括《资本市场法》修订在内的路线图落实措施,并将与相关部门一道,筹划全方位支持方案,确保披露工作能够可靠进行。”

本文由AI自动翻译。与韩语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误差。
김민호 산업팀 기자

중화학공업·에너지 분야를 담당하고 있습니다. 지속가능한 사회와 삶에 관심이 많습니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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