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自6月起,虚拟资产交易所及非营利法人获准抛售持有的虚拟资产。尽管各界关注哪家交易所会率先抛售,但该政策施行至今已过去三周,尚未有任何一家机构公布抛售计划。由于门槛严格导致可抛售对象有限,加之小型币币交易平台(Coin Market)甚至难以核实其持有的虚拟资产现状,有观点指出亟需加强监管。

自6月1日起,韩国国内虚拟资产交易所获准抛售其持有的虚拟资产。此举是法人参与虚拟资产市场路线图的一环。此前,由于担忧法人交易虚拟资产可能被用于洗钱或导致市场过热,政府自2017年起便加以限制。但随着《虚拟资产用户保护法》的出台,政府开始允许法人进入市场。
金融当局5月发布的《虚拟资产经营者虚拟资产抛售指南》主要内容显示,获准抛售的对象为根据《特定金融信息法》(特金法)登记为虚拟资产经营者的交易所。这不仅涵盖了新申请或变更登记已获受理的机构,也包括正在进行审查的交易所,但处于停业或运营中断状态的交易所除外。
抛售条件非常严苛,这是因为当局重点在于减轻对市场的影响。抛售目的被严格限定为:△缴纳法人税等税款 △支付人工费等运营经费 △存在明确无法履行法定债务担忧的情况等。换言之,只有在流动性严重不足、难以维持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才允许抛售虚拟资产。将抛售所得用于投资或新业务的目的则不被允许。
在可抛售的虚拟资产种类上也设置了限制。必须是韩国国内5家韩元法币交易平台(Upbit、Bithumb、Coinone、Korbit、Gopax)半年总市值排名前20位,且在3家以上韩元交易平台支持交易的币种才可抛售。
抛售时必须分散在2家以上的韩元交易所进行,禁止自行交易。抛售前需经过董事会决议,并公开计划,且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单日最大抛售量被限定在计划总量的10%以下,且不得超过抛售该资产的交易平台前一个月日均交易量的5%。
或许是因为门槛过高,政策施行至今已过三周,仍未见有机构发布抛售计划。拟抛售虚拟资产的经营者必须在决议之日起2个营业日内,且在预计抛售开始日前3个营业日之前,在其平台、拟使用的交易所及数字资产交易所共同协商体(DAXA)官网公示抛售计划。
考虑到最初设定的前提是“现金不足以支付运营费用”,实际上赤字严重的币币交易平台才是主要对象。但有观点指出,市场上剩下的此类平台本就寥寥无几,且由于无法获知其持有的虚拟资产现状,该政策恐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根据金融情报分析院的虚拟资产经营者登记现状,截至5月22日,登记经营者共27家。其中,OK-Bit(运营方为Foris DAX Korea Limited)和Coinbit(Exia Soft)已终止交易所运营。剔除7家仅登记了虚拟资产移交、保管及管理业务的经营者后,剩下的交易所仅约18家。然而,考虑到其中有大量交易所长达数月无交易,或超过一年未发布任何公告,实质上处于停业状态,实际可抛售的机构数量可能会进一步缩减。虚拟资产行业相关人士表示:“据我所知,完成或正在进行经营者登记更新的币币交易平台只有10家左右。”
难以确认币币交易平台持有何种及多少虚拟资产也是个问题。对于像韩元交易平台这样规模较大的交易所,根据《虚拟资产会计处理监督指南》,需在财务报表中按币种公示客户委托资产的数量和市场价值等信息。通过这些数据,可以查明交易所持有的资产、托管给会员的资产,以及交易所处置资产的种类和金额。
例如,行业龙头Upbit(Dunamu)在第一季度持有的虚拟资产规模为2.2097万亿韩元,品种包括比特币、以太坊、泰达币(Tether)等。其中,仅比特币就持有1.6871万枚,金额超过2万亿韩元。同期,Upbit保管的会员委托资产规模高达65万亿韩元。
但小型币币交易平台并不公开财务报表。金融当局于2023年12月强化了虚拟资产会计及披露规范,将监管对象从“上市公司等适用K-IFRS的企业”扩大到了“所有外部审计对象”。但由于币币交易平台并非外部审计对象,因此没有义务遵守监督指南。
部分币币交易平台会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的实地调查,公示披露客户托管资产与公司自有资产比例的“虚拟资产预存款实查报告”,但由于属于自愿行为,许多平台甚至连这份报告也不提交。金融当局相关人士表示:“小型经营者虽然可以遵守指南,但没有义务向内部处理并公示。对于非外部审计对象的交易所,确实难以监管。”
行业相关人士指出:“经营困难的币币交易平台自身持有的虚拟资产并不多。2021年3月《特金法》施行后,许多平台无法继续运营,但因维持费用持续产生,一直靠外部债务输血或处置自身股份维持。”他表示:“未来只有出现能与银行联动实名账户或通过稳定币寻找新增长点的经营者,才可能出现积极的抛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