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随着极端高温天气的增加,建筑、快递行业劳动者因高温疾病死亡的案例不断增多,规定高温作业期间劳动者休息时间的法律修正案已正式施行。
明确规定“高温作业”劳动者雇主义务的《产业安全保健标准相关规则》修正案于17日施行。该修正案此前于本月11日通过了雇佣劳动部监管改革委员会的监管审查。今后,在体感温度达33度以上的场所进行“高温作业”时,雇主必须保障劳动者每2小时休息20分钟以上。

高温作业是指在体感温度31度以上的场所长时间作业的情况。在进行高温作业时,雇主应在作业场所启动冷气、通风等温湿度调节装置,或通过调整作业时间段,减少劳动者暴露在高温下的风险。在体感温度33度以上的场所进行高温作业时,必须保障每2小时内休息20分钟以上。但如果因作业性质难以安排休息,可改为提供并使用个人用冷气或通风装置,或配发并佩戴个人用保冷装备来代替。
此外,雇主还应在作业场所常备温湿度计,并在高温作业前向劳动者提前告知高温疾病的症状、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置要领等。作业场所的体感温度及采取的措施等须按日记录,并保存至该年底。
违反规定的雇主可能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款,若发生死亡事故,则可被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款。特别是经营责任人若未采取高温预防措施导致死亡或中暑事故发生,将适用《重大灾害处罚法》。造成死亡的,可处以1年以上有期徒刑或10亿韩元以下罚款;造成中暑的,可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款。

起初,劳动部计划从今年1月22日至3月4日对部分规则修正案进行立法预告,并按原计划于法律修正案施行日即6月1日实施。然而,监管改革委员会以“在体感温度33度高温作业时每2小时强制休息20分钟以上”对雇主来说负担过重为由,两次要求重新审查。最终,在政权更迭后的本月11日,产业安全保健标准相关规则修正案才通过了监管改革委员会的审查。
雇佣劳动部计划以6万个高温高风险作业场所为中心,开展是否遵守“高温安全5大基本守则”的不定期指导与检查。雇佣劳动部次官权昌俊表示:“在高温作业时每2小时休息20分钟以上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我们将动员一切行政力量,确保其得到彻底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