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企业有时会做出仅靠金钱难以解释的决定。了解其中隐藏的法律或制度,就能更深入地理解背后的内幕。“实用商业法律(商业秘籍)”旨在介绍有助于理解商业脉络的线索。

在任何组织中,投诉处理部门通常被归类为“冷门部门”。因为在与人打交道的过程中,必须忍受持续的情绪消耗和压力,且投诉工作的本质在于平息纠纷,所以处理得好也只是尽到本分,稍有不慎还可能“画蛇添足”,引发更大的问题。
被归类为小工商业者的个体经营、餐饮和特许经营行业,以面对面营业为主,与消费者直接接触频繁。在经营过程中会有多少烦恼可想而知。因客户服务产生的压力而饱受情绪劳动困扰,导致年轻人因担忧这种环境而减少流入,甚至出现负责接待客户的经理因接受心理治疗而休职的情况,这已不再是什么新鲜事。
当然,纠纷和矛盾的责任归属,究竟在于经营者还是消费者,取决于具体情况。在未充分确认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就断定对方是恶劣经营者或恶意投诉人是不妥的。不过,为方便讨论,还请谅解本文将从经营者的视角进行阐述。
最近,随着在线平台、网红和媒体报道的影响力飞速扩大,一旦出现负面帖子或报道,企业蒙受致命打击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从消费者的立场来看,打击不正当行为或许大快人心,但从经营者的立场来看,这意味着一夜之间遭遇全国性的集中围攻,从而陷入难以承受的混乱之中。
此外,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实际上全民都随身携带了台式机级别的拍摄、录音和记录设备,消费者可以非常轻松地获取语音、视频、文字等各种证据。过去,撰写一份条理清晰地陈述自己立场的文书本身就需要相当的专业性和努力,但随着AI的出现,这样的工作仅需几分钟即可完成。
在这种环境下,经营者该如何预防消费者纠纷,又该如何应对呢?作为律师,笔者认为事前预防属于各行业一线专家更擅长的领域,因此不敢妄加具体的建议。但关于纠纷发生后的应对,可以提供一个重要的基准。

这一基准正是2025年12月18日修订的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告第2025-14号“消费者纠纷解决标准”。正如修订日期所示,该标准近几年来几乎每年都在修订。这不仅说明它在实务中应用极其频繁,同时也意味着为了反映真实的交易环境,相关部门正在进行持续的维护和完善工作。
“消费者纠纷解决标准”是公平交易委员会制定的行政规则,理论上虽没有法律约束力,但由于长期作为惯例适用,实际上已起到解决纠纷准则的作用。韩国消费者院也将其解释为“为了顺利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产生的纠纷而制定的协议或建议基准”。实际上,不少人都有过在产品包装上看到“产品若有瑕疵或不良,将依据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告的消费者纠纷解决标准予以退款”字样的经历。
该标准内容庞大,按PDF计算约达138页,涵盖了消费者日常生活中可能接触到的几乎所有行业和服务。例如,长期租赁净水器的用户,若因经营者过失导致服务提供延迟,可按延迟时间减免费用,若此类延迟重复发生2次以上,则可无需违约金解除合同。即使发生混入异物或水质异常的情况,也规定了可以进行产品更换或无需违约金解除合同。
经营者只要掌握与自己行业相关的部分,不仅能够合理应对消费者的过分要求,反而可以通过基于规定先发制人地提出解决方案,从而有效地管理纠纷。
另一方面,关于该标准,还有一点值得深思。像韩国这样属于大陆法系、即重视成文法的国家,一旦制定并实施了规定,往往倾向于先认可其规范力,而不过多考究其妥当性。这种特性虽然存在如果不能及时修订规定,就无法充分反映时代变化并导致社会僵化的缺点,但也具备提高交易可预测性和稳定性的优点。
“消费者纠纷解决标准”亦是如此。作为国家机关正式制定的标准,其权威性和妥当性得到了认可,实务中绝大多数情况下都直接适用该标准。但对于最近出现的共享经济、平台基础服务及新型商业模式而言,其显得有些僵化。例如,以极低价格提供闲置空间,但若变更日期则收取巨额违约金的服务结构,在与“消费者纠纷解决标准”发生碰撞时,不可避免地具有引发纠纷的可能性。
该如何设计和调整这些问题,绝非简单的课题。然而,就在开始思考这些问题的瞬间,“做买卖”才真正变成了“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