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近期,多名消费者在购买偶像周边产品后,因商品损坏或缺失向销售方咨询,却被对方要求提供“开箱视频”。此前,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曾对四大演艺经纪公司的周边销售平台下达过纠正令,明确指出销售偶像周边及唱片时,强制要求消费者提供开箱视频属于限制消费者行使撤回申购权的行为。然而,在粉丝周边市场,这类要求依然屡见不鲜。

提交开箱视频……苛刻的退款条件
经常购买心仪偶像专辑的A某在开箱后发现里面缺少了小卡。当A某向销售方申请退款时,对方回应称“只有提供开箱视频才能核实”。A某因没拍摄视频最终无法获得退款。对此,有网友留言反驳道:“我们又不是Vlog博主,难道非得每次都拍开箱视频吗?”

除了单纯的有无视频问题,还有不少案例是因为视频拍摄方式或画质不达标而被拒绝退款。B某在发现周边损坏后提交了开箱视频,但仍被拒绝换货。销售方以“视频不清晰”、“运单号码看不清,无法作为证据”为由拒受理。即便消费者拍摄了视频,销售方设定的各种指南实际上已成为了退款的“障碍”。
这种做法也与粉丝文化紧密相连。在偶像周边市场,为了抽到心仪偶像的小卡而大量购买同一专辑的所谓“专辑开箱(Album-gang)”文化已成气候。在此过程中,为了核对商品配件而记录下开箱过程的“开箱视频”也非常普遍。
然而,当部分周边销售商将这种文化引入到换货和退款流程中时,开箱视频就不再是记录喜悦的素材,而成了换货退款的必备证据。未拍摄开箱视频的消费者,往往会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

在某销售人气偶像周边产品的在线商城公告栏中,明确张贴了拍摄开箱视频的提示。销售方称:“这是为了防止在换货或退货过程中出现恶意滥用行为的必要程序,如无视频资料则无法办理换货退货。”
曾因未拍视频而无法为缺失商品退款的C某,从此以后每次拆周边都会录像。他表示:“为了应对突发情况,现在习惯了每次都拍。在粉丝圈里,留存开箱视频也成了一种潜规则。”
根据现行《电子商务法》,当商品存在缺陷或与订单内容不符时,消费者可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个月内,或在获悉事实之日起30天内要求撤回申购。此外,法律禁止经营者以欺骗手段妨碍消费者行使撤回申购权等合同解除行为。
“防止滥用”vs“妨碍撤回申购”……公平交易委员会如何裁决?
此前,公平交易委员会曾针对四大经纪公司(HYBE352820、YG、SM、JYP)旗下的周边销售商下达过纠正令。当时委员会认定:“以没有拍摄商品开箱视频为由拒绝退款的条款,属于妨碍消费者行使撤回申购权的行为。”
公平交易委员会消费者政策科相关人士在与记者的通话中表示:“经营者确实有必要核实是否存在实际缺陷,仅要求消费者提供核实商品状态的程序,很难直接判定为违法。”关于强制要求开箱视频是否属于过度转嫁举证责任,该人士补充道:“由于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具体的举证方式或责任归属,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断。”

但该人士同时强调:“如果在开箱已结束、无法再拍摄视频的情况下,仍要求提供视频并借此无理妨碍撤回申购,那么就会产生问题。如果开箱视频的要求达到过分程度,或者实际上阻碍了消费者行使撤回权,则存在违反法律的可能。”
即便在公平交易委员会作出上述判断后,类似的退款门槛依然存在。粉丝周边市场去年第三季度累计销售额达到2648亿韩元,同比激增62%。其主要消费者群体正是13至24岁的年轻粉丝。随着市场基于高忠诚度粉丝群而迅速扩大,是否有必要重新审视针对青少年消费者的保护标准是否切实可行。
另外,针对当年公平交易委员会的判断,记者向HYBE方面询问了意见,但未收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