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在韩国游戏公司Smilegate创始人、首席愿景官(CVO)权赫彬的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其需向配偶转让价值2.5万亿韩元的股份。目前,法律界普遍预测双方很可能提起“上诉”。尽管权赫彬CVO目前持有100%股权,经营权本身尚不受直接威胁,但由于股权分割后,在处理各项重大决策时存在“冲突”的可能性,局势依然复杂。
不过,法律界人士认为,该案与此前创下财产分割金额之最的SK集团会长崔泰元与艺术中心Nabi馆长卢素英的离婚诉讼结构不同,因此权CVO想要在二审中逆转判决结果并非易事。

一审承认妻子对创业初期投资等方面的贡献,判决分割“35%”
凭借全球超级热门游戏《穿越火线》(CrossFire)和《失落的方舟》(Lost Ark)创造了8万亿韩元资产神话的Smilegate创始人兼CVO权赫彬,其离婚案件正如外界预料,创下了“史上最大规模财产分割额”的判决结果。
首尔家庭法院家事3部(审判长郑东赫)在9日对权CVO与配偶李某的离婚诉讼一审判决中,认定Smilegate公司价值约7万亿韩元,并判决“权CVO应向李某转让35%的Smilegate股份作为实物(价值约2万4867亿韩元),并支付现金650亿韩元”。这一数额远超卢素英馆长获判的9440亿韩元,创下历史新高。
Smilegate集团的最高控股公司Smilegate Holdings此前由权CVO个人全资持股,若按一审判决将35%的股份分割给李某,权CVO的持股比例将降至65%。由于无法确保拥有超过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66.7%)的比例,权CVO单独进行合并、分立等核心决策将变得困难。
此前,权CVO方面主张“婚姻关系并未破裂,希望维持家庭”,拒绝离婚;而李某方面则主张“应获得50%的股份”。由于双方立场在一审过程中针锋相对,法律界普遍预计双方都有可能提出上诉。
熟悉该案件的法律专家表示:“虽然经营权本身不会立即动摇,但此前权CVO因持有100%股份而决策迅速,因此他很可能会选择上诉,试图通过谈判将转让给配偶的股份降至30%以下,或以现金等方式补偿。而创业初期通过娘家获得投资的配偶李某,恐怕也会以此为由,争取获得更多股份。”
与“继承者”崔泰元SK集团会长有所不同?
法律界关注到,尽管权赫彬案与SK集团会长崔泰元、卢素英馆长的离婚案在积累财产的过程上存在差异,但最终结果却颇为相似。
崔泰元会长的案例中,他有充足的理由主张继承的SK集团股份属于“特有财产”;而权CVO与李某的案件,则是“婚后从零开始、共同打拼的夫妻创业”,尽管性质不同,但两起案件最终的财产分割比例都在30%左右。

权CVO与妻子李某是西江大学的校园情侣,婚后次年即2002年,两人以5000万韩元的资本金创立了Smilegate。李某在创业初期持有30%股份,并作为公司代表理事和内部董事出现在法人登记簿上。虽然李某后来专注于家务和子女教育,但一审法院综合考虑了上述因素,给出了高于“通常”全职主妇水平(20~30%)的35%比例。
考虑到崔泰元与卢素英离婚案的分割比例约为67%比33%,甚至有人推测,在二审中,作为财产分割对象的Smilegate股份比例可能会进一步增加。
一家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暗示:“卢素英馆长在未被认可对经营有直接贡献的情况下仍获得了33%,而李某不仅曾通过娘家争取投资,还在早期担任过代表理事和登记董事,却只拿到了35%,从这一点来看,权CVO方面在后续诉讼中可能会更加不利。”
上诉可在判决书送达后2周内提出,目前双方均未明确表态。但主流观点认为,双方在上诉后将围绕“是否为共同创始人”展开激烈博弈。预计权CVO方面将主张“李某并未实际出资或参与工作,不能视为共同创始人”,而李某方面则会反驳称“创业初期曾以娘家支持获得30%股份,且有担任登记董事和代表理事的记录,应被视为共同创始人”。
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官出身律师表示:“卢素英馆长在一审中要求股份,到二审改为要求‘现金’,是为了减少围绕经营权的无谓争议。由于权CVO与李某案件的结构不同,双方目前正忙于咨询律师,研究一审判决书,寻找如何在二审中通过论证争取更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