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家住首尔的A某(71岁,女)今年1月没有收到城市燃气费账单。住在同一栋别墅的其他住户都收到了。A某心想“是不是谁拿错了”,便以为下个月会连同催缴单一起收到,因此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次月依然没有收到账单。A某觉得奇怪,便告诉了同住的儿子,但儿子也说:“如果着急的话,(首尔城市燃气017390)会联系我们的。”

到了3月,只有A某家还没收到燃气费账单,担心产生滞纳金的儿子在首尔城市燃气官网上输入客户编号查询了1、2月份的应缴费用,并通过虚拟账户进行了缴纳。然而,A某每次都要请儿子帮忙在官网上查询并缴费,这实在是非常不便。
4月账单依然未到,A某最终向首尔城市燃气客服中心进行了咨询。客服中心的回答令人荒唐:他们声称已经通过短信通知过,将以手机短信(电子账单)形式取代纸质账单。A某再三回想,自己既没收到过短信,也从未同意过。当A某质问“我什么时候同意过这种方式”时,客服人员回答称:“我们当时发了短信,告知如果想继续接收纸质账单,请按1。”
按照首尔城市燃气的说法,由于A某没有明确表示希望继续接收纸质账单,因此被自动转换为了电子账单。A某既未收到相关指南,也未表示同意,仅仅因为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就被默认为“同意”了电子账单。
A某查看了之前保存的燃气账单,发现收件人是儿子的名字。问起儿子是否收到过首尔城市燃气的短信,儿子也说没收到。而且,儿子几年前已经改名,但账单上显示的依然是旧名字。电子账单的通知短信是否准确传达到了儿子的手机上,实在令人怀疑。首尔城市燃气这种“用户不表示反对即视为同意”的做法实在是不合常理。
对此,首尔城市燃气回应称:“去年规定发生了变化,决定优先采用电子账单。纸质账单上也印有相关说明。”但当被问及像A某这样完全没收到通知短信的情况时,对方表示:“我们也担心过这一点。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可能会感到不便,所以将他们排除在外。此外,在转换过程中,对于因未收到纸质账单而产生的滞纳金,我们决定不予征收。”
可见,首尔城市燃气确实预料到了用户可能收不到短信,或是在未表达意愿的情况下被单方面中断纸质账单的情况。首尔城市燃气解释称:“像银行那样实现100%的客户信息管理是很困难的。很多人在改名、更换联系方式或搬家时并不主动通知我们。目前我们正在进行提升客户信息准确性的工作。”
对此,柳河京(音)律师解释道:“缴纳燃气费也是民法上的一种合同。合同的签订和内容的变更必须征得当事人的明确同意。接收账单的方式属于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如果未获得燃气使用者的同意,则该合同内容的变更可被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