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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不算抄袭?细看 Binggrae“Melona”与 Seo-Ju“Melon-Bar”的诉讼案

本文由AI自动翻译。与韩语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误差。  Read original in Korean →

[비즈한국] 设计抄袭争议无论是在哪个时代或行业都层出不穷。随着人们对版权意识的日益成熟,这种关注度更是与日俱增。近期一审判决的 Binggrae005180 与 Seo-Ju 之间的诉讼案,便是一个能让我们窥见法院如何看待包装设计相似性的典型案例。案件的主角分别是 Binggrae 的“Melona”和 Seo-Ju 的“Melon-Bar”。

这两家公司之间的“孽缘”并非首次。1992年推出的哈密瓜味冰淇淋 Binggrae Melona,公认是 Binggrae 的代表性产品。然而,Hyoja-won 公司随后推出了类似产品“Melon-Bar”,Binggrae 曾于2005年申请禁止销售的临时禁令,但最终败诉。理由是 Melona 的包装并未达到足以让人联想到特定商品的程度。Hyoja-won 的 Melon-Bar 经过收购合并后成为了现在的 Seo-Ju Melon-Bar(2014年),Binggrae 因其相似性依旧而再次提起诉讼,但这次依然没能获得有利判决。对此,Binggrae 表示不服,并宣布将提起上诉。

Binggrae 曾起诉称 Seo-Ju“Melon-Bar”的包装设计与自家的 Melona 相似,虽一审败诉,但表示将提起上诉。图片=Binggrae, Seo-Ju
Binggrae 曾起诉称 Seo-Ju“Melon-Bar”的包装设计与自家的 Melona 相似,虽一审败诉,但表示将提起上诉。图片=Binggrae, Seo-Ju

败诉后的 Binggrae 在宣布上诉时强调,Melona 的包装设计不仅仅是单纯的颜色,还包括色彩组合、图像位置、Melona 品牌字体的笔触等各设计要素的总和;这种具有相似组合的设计实际上已被消费者视为 Melona,具有极高的知名度。Binggrae 认为,即便联想到哈密瓜口味的绿色属于公众所有,但结合了各种细节要素的设计成果则是 Binggrae 的心血。另一方面,法院的逻辑与19年前并无太大差异。法官反复强调:如果允许特定主体垄断水果本身的颜色,从公共利益角度来看并不妥当。

法院认为,在水果类产品中,任何人都可以使用水果本身的颜色,因此 Binggrae 的包装不属于保护对象。但品牌字体又该如何解释呢?两款产品不仅在颜色和图像布局上相似,连位于包装正中央、承担着向消费者传达产品信息最重要作用的品牌字体也十分相似。这种加大了首字母、呈棱角分明的哥特式字体,且在笔画内外添加了不同颜色点缀的设计,似乎与哈密瓜这种水果的特性并无太大关联。如果要体现哈密瓜的特性,韩文 LOGO 的笔画理应处理得更圆润才对。其点缀颜色选用的蓝色,也难以让人轻易联想到哈密瓜。

Melon-Bar 的哥特式字体采用了黑色填充及白色描边,厚度也与 Melona 相似,这绝非是对哈密瓜的常规描绘。Melon-Bar 似乎是意识到了抄袭问题,将点缀从笔画移到了内部空间,并将点缀颜色改为红色,导致造型看起来更加粗糙。此外,还有其他证据指向 Melon-Bar 的 LOGO 抄袭了 Melona。两者的“메(Me)”和“나(Na)”字组合设计极其相似。但由于 Melona 原版中“론(Ron)”字的结构在 Melon-Bar 的“바(Ba)”字中无法完全对应,导致仿制出来的字体显得格外拙劣。这使得“Melon-Bar”中“론(Ron)”字的质量看起来特别低。

Melona 的 LOGO 字体和周边文字布局是与实际哈密瓜形状或颜色无关的独创设计。Melon-Bar 连这一点都进行套用,看起来已超出了同一类产品设计的合理范畴,更像是刻意针对竞争产品,通过搭便车利用对方名气诱导消费者混淆,从而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裁定 Melona 包装不属于 Binggrae 独创设计的法院,在此部分并未给出恰当的依据,仅仅强调了商品包装用色自由的原则。在判断设计相似性时,不应只看颜色或布局等碎片化要素,还需要综合考虑字体设计等语境。

本文由AI自动翻译。与韩语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误差。
한동훈 서체 디자이너
writer@bizhank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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