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上周,关于友利银行非法贷款的质疑,前友利金融控股316140董事长孙泰胜(Son Tae-seung)的逮捕令被驳回。检察机关原计划在逮捕孙前董事长后,进一步核实对现任管理层的干预质疑,现如今这一计划恐难避免受阻。
随着孙泰胜前董事长的逮捕令被驳回,法律界也出现批评声音,认为近期检察机关的企业调查力度变弱了。此前,针对TMON及薇美铺(TMep)未结算事件,检察机关曾两次申请逮捕Qoo10集团代表具永培(Ku Young-bae),但均被驳回;在泰光集团调查案件中,针对前泰光集团会长李豪镇(Lee Ho-jin)申请的一次逮捕令,以及针对前泰光集团经营协议会会长金基宥(Kim Ki-yu)申请的两次逮捕令,也全部被驳回。

法院通过驳回理由批评检察机关?
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金融调查1部(部长检察官金秀洪)于本月22日申请了对孙泰胜前董事长的逮捕令。检察机关认为,友利银行在2020年4月至今年1月期间,向孙前董事长的亲属提供了460亿韩元的非法贷款。
然而,从检察机关申请逮捕令阶段开始,法律界就出现了“仅凭未能收回贷款就断定为非法贷款比较困难”的担忧。事实上,首尔南部地方法院负责逮捕令的法官郑源(音)在26日驳回了逮捕令,理由是“考虑到检察机关在证明犯罪共谋关系或具体参与行为方面的程度,嫌疑人有权进行抗辩,因此需要保障其防御权”。
此前,检察机关通过搜查友利银行总行等场所,将调查范围扩大到了现任管理层。特别是检察机关和金融监督院曾表示,现任友利金融控股董事长林钟龙(Lim Jong-ryong)和友利银行行长赵炳奎(Cho Byung-kyu)在收到非法贷款质疑的报告后,未能立即向金融监管机构通报,存在延迟报告的问题,因此也应追究其责任。但由于强行申请逮捕令并遭到驳回,调查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困境。
尤其有观点认为,审判部公开的逮捕令驳回理由,实际上是在指出“检察机关的调查不严谨”。一位精通此案的法律界人士透露:“起初在检察机关调查阶段,并未捕捉到‘孙前董事长具体指示提供贷款’的迹象。检察机关的判断大多停留在‘推测’层面。当时就已经公开有传言称,申请逮捕令的做法过于强行。”该人士解释道,此前检察机关能够扣押孙前董事长的妻舅等3名相关人员,并非确认了“孙前董事长的具体干预”,而是确认了存在过度贷款的可能性。
具永培、金基宥的逮捕令也均被两次驳回
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TMep专门调查组(组长李俊东部长检察官)为了扣押Qoo10代表具永培,也曾两次申请逮捕令并强调其属于“庞氏骗局”,但均被驳回。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负责逮捕令的法官南天奎(音)在上个月19日举行的针对具代表及柳光镇(音)、柳花贤(音)代表等人的拘留前嫌疑人审问(逮捕令实质审查)中,再次决定驳回逮捕令。
此后,检察机关表达了不满,称“受害者众多,令人遗憾的是法院似乎视而不见”。但法律界指出,这是检察机关“仅仅凭借受害金额巨大这一事实,就强行两次申请逮捕令”。
一位拥有逮捕令审判经验的律师指出:“虽然两次申请逮捕令时审判长会变动,但他们会相互分享‘为何这样判断’的意见。如果检察机关不能拿出超出此前的嫌疑或证据,结果很难改变。既然已经因为‘庞氏骗局’的框架被驳回了一次,再次带着同样的理由去申请,无异于是在挑战低概率。”
此外,首尔西部地方检察厅刑事4部(部长检察官吕景珍)针对前泰光集团经营协议会会长金基宥涉及分公司非法贷款的嫌疑,两次申请的逮捕令均被驳回,而警方申请的针对前泰光集团会长李豪镇的逮捕令也被驳回过一次。这正是近期外界评价检察机关企业调查刀刃“变钝”的原因。
一位出身检察长的律师指出:“查看逮捕令申请书会发现,检察机关并未掌握明确证据,其中不乏‘看起来似乎……’这种带有怀疑性质的‘推测型’语句。在辩护过程中,有时因为嫌疑人并未全盘托出,一旦证据确凿,辩护方也只能承认。但观察近期的检察调查,感觉只是固执地想要强行获取高层人员的身体控制权,从而导致了核心嫌疑人逮捕令被驳回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