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涉嫌介入亲属不正当贷款的前友利金融控股316140会长孙泰升的拘捕令实质审查于12日在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再次进行。检方一再强调对孙前会长进行拘留的必要性,但法院在审查结束仅4小时后便决定驳回拘捕令。
由于两次申请均被驳回,法律界出现了批评检方“强行”申请拘捕令的声音。按照惯例,通常是在掌握证明嫌疑的新证据或发现新增嫌疑,从而判断有“拘留”必要时才会重新申请拘捕令,但外界认为检方此次是为了将调查扩大到高层而强行重新申请了拘捕令。

检方汇集“参考人陈述”,强调拘留孙泰升的必要性
检方怀疑,从2020年4月到今年年初,友利银行向与孙前会长妻舅有关的法人或个人经营者发放了数百亿韩元的特惠性不正当贷款,且孙前会长在这一过程中存在介入行为。
在12日孙泰升前会长的第二次拘捕令实质审查中,检方向法庭强调了通过对参考人进行补充调查所掌握的内容。即在孙前会长担任友利金融控股会长期间,曾有报告称“有关妻舅的内容正在以小道消息流传,请务必注意”。
此外,据称两名协助贷款的负责人此后被先后调职至首尔江南区的一家分行,考虑到该分行人事需求较大,检方主张这是“对价性人事特惠”。检方认为,孙前会长完全知晓贷款情况,且存在人事特惠的可能性,因此有必要进行拘留。

然而,孙前会长方面反驳称:“对于有关妻舅的报告,我当时以‘看看是否有问题’的口吻进行了常规应对,对于人事调动我从未一一插手,完全不知情。”并解释称,虽然两名贷款负责人确实被调往江南分行,但考虑到他们的绩效考核,难以将其视为特惠。
仅用4小时……“毫无悬念地被驳回”
4小时后,首尔南部地方法院负责拘捕令的法庭决定驳回申请,理由是“即使根据拘捕令被驳回后补充的资料来看,对于被拘留人是否共谋犯罪仍存在争议”。法院还表示“有必要保障被拘留人的辩护权”,这与上个月22日第一次驳回拘捕令的理由相似。当时法院表示“难以认可拘留的必要性或适当性”。
这意味着检方在时隔两周后重新申请拘捕令,却被指出“补充调查未能证实嫌疑”。一位精通此案的法律界人士指出:“负责拘捕令的法官下午2点开始审查,不到晚上9点就通知了结果,这等于是在说‘这驳回得太显而易见了’。”
对此,舆论批评称,检方在与金融监督院一起将400亿韩元左右的非法贷款责任归咎于孙前会长后,又试图将其调查扩大到银行长赵炳奎和会长林钟龙等现任管理层,这种强行将调查上升到“高层”的做法本身就有问题。
上述法律界人士指出:“检方在没有掌握证据的情况下,预设了‘一定要把谁抓进去’的剧本,进行着强行调查。要证实不正当贷款,必须证明孙前会长与妻舅之间存在传递人事请托或收受贿赂的行为,但这些都没有,所以只能强行仅凭‘可能性’申请拘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