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多用途无人车辆项目因性能评估方式引发了公平性争议。这是因为负责该项目的防卫事业厅突然通知,将不会采纳在相同环境和条件下客观对比评估车辆所得出的最高性能确认结果。业界担忧,由于防卫事业厅未能提出明确标准,该项目可能会像陷入僵局的KDDX项目一样面临延期。专家指出,只有在相同环境和条件下,依据明确的评估标准对实物装备进行评估,才能解决公平性问题。

多用途无人车辆项目作为快速示范获取项目之一,计划进行至2026年。多用途无人车辆是替代士兵执行监视、侦察、战斗、物资运输等多种作战任务的平台,也是陆军首次进行战斗力化的无人系统。首批采购规模为500亿韩元,现代Rotem064350的“Sherpa”和韩华宇航的“Arion-SMET”正展开激烈竞争。
从去年9月底到今年2月,通过陆军试验评估团的试验评估,两款装备均被评价为满足作战运用性能(ROC)。除了陆军的试验评估外,防卫事业厅后续还会进行直接确认最大性能的过程。
防卫事业厅此前一直表示“将测试最大性能”,但在招标邀请书(RFP)中并未向企业说明将如何确认并采纳这些最大性能数据。防卫事业厅将此次项目的选择标准侧重于“性能”而非“价格”。现代Rotem、韩华宇航等两家公司各自提交了由其选定的公认认证机构出具的无人车辆性能证明及投标书。两家公司的性能测试均在不同的环境和条件下进行。尽管防卫事业厅未提供实物评估标准,但业界此前预计,在提案书评估后,会通过“实物评估”对速度、载重量等6个项目进行实际验证。
然而,防卫事业厅上个月底突然宣布,将以各企业随投标书提交的自测性能报告为基础,同时进行书面评估和实物评估。这正是引发公平性争议的导火索。
该项目是首个在投标企业已拥有实物装备的情况下,确认最大性能并将其反映在机型决定中的采购项目。根据《防卫事业法实施令》第27条和《国防战斗力发展业务训令》第73条,防卫事业厅在进行采购试验评估时,若企业拥有原型机,原则上应进行“实物评估”。有意见指出,为了进行可靠的性能对比评估,利用在相同试验条件(试验道路、环境、方法等)下进行的测试结果进行对比才是合理的。业界指出,应当在相同环境和条件下,以明确的评估标准对两家公司的实物装备进行评估,从而分出胜负。
防卫事业厅表示,虽然会进行实物评估,但只有在性能比投标书中的内容更差时才会予以反映。例如,如果在投标书中记载车辆最高时速为40km,但实际测量结果为60km,该结果将不会被认可。
据了解,防卫事业厅在3月份与企业进行两次会议后,向其发送了公文,要求企业“接受最大性能的测试标准和方法,并不再以任何形式(如民诉、诉讼等)提出异议”。这意味着企业必须同意放弃对防卫事业厅最大性能确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异议,才能进行后续谈判,因此企业即使蒙受损失也不得不接受防卫事业厅的要求。
此外,为投标书中的自测性能提供认证的机构并非国家公认机构,而是私营机构,由于各企业的评估方式不同,也有人担心会引发评估公平性和均衡性的争议。
参与竞标的企业各自拥有原型机,因此实物评估至关重要。两家参与企业目前意见分歧,有的认为应仅评估投标书,有的则主张应确认最高性能。
业界担忧,该项目可能会像防卫事业厅因无法提出明确标准而导致承包商迟迟无法确定的KDDX项目一样陷入延期。一位业内人士指出:“这是因为防卫事业厅未能明确提出评估方式和标准而引发的问题。像KDDX问题一样,如果有一方落败,可能会因公平性问题演变成企业间的纷争。幸运的是,两家公司与KDDX项目不同,都在积极推进海外出口,因此受到的损害可能较小。防卫事业厅应审视相关的标准、方法和程序,以确保评估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