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大法院在共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李在明的违反选举法案上诉审中,做出了发回重审的判决。
大法院全员合议体(审判长:大法院院长赵熙大)于5月1日下午3点在大法庭对李候选人的违反公职选举法案做出了上诉审判决。大法院认为李候选人二审中判处无罪的部分存在错误,判决撤销原审判决,并将该案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李候选人因在2021年大选期间参加广播节目时,声称不认识已故前城南城市开发公社开发1处处长金文基,并表示不记得曾与其在海外打过高尔夫球;此外,在国政监查中声称百岘洞韩国食品研究院用地用途变更过程中受到国土交通部的胁迫,被检方以公布三项虚假事实的罪名起诉。去年11月一审中,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属于会导致当选无效的刑罚;今年3月的二审则改判无罪。
大法院当天对这三项言论进行了区分,认为关于金文基的言论不能视为公布虚假事实,但关于金文基高尔夫球的言论及百岘洞相关言论属于公职选举法第220条、第221项所规定的虚假事实公布,因此认定违反公职选举法。
大法院当天表示,对李候选人的表述应以选民在听取言论后所获得的整体印象为基准进行判断。同时强调,虽然应保障政治表达自由,但对于意图担任公职者而言,其发言可能影响选民做出公正判断,因此应比普通公民更为严格地审视。
根据大法院的判决,李候选人须经历首尔高等法院的发回重审及大法院的再次上诉审。在下个月3日大选之前结案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大法院在3月26日二审判决出炉后仅36天便做出了结论。有评价认为,为了减轻大选前的政治负担,大法院采取了罕见的速度。
另外,已确定参加总统竞选的总统权限代行(国务总理)韩德洙于1日下午辞去总理职务。预计将于2日正式宣布参加大选。未来是否会与国民力量党候选人进行单一化整合,引发了各界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