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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主权 vs 贸易风险”:平台法争议下,在美方施压中寻求何种解法?

本文由AI自动翻译。与韩语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误差。  Read original in Korean →

[비즈한국] 美国政界和利益集团正以关税谈判为筹码,不断加大对韩国政府规范大型科技企业(Big Tech)的施压力度。随着近期美国联邦众议院重新提交了一项旨在限制韩国“不当监管美国平台”的法案,美国主要的科技政策智库——信息技术创新基金会(ITIF)再次强调,要求撤回“促进平台公平竞争法”(简称“平台法”)。

与此同时,韩国国内业界和学者也正在探讨对全球平台不公平行为进行适当监管及扶持本土平台的必要性。在针对国内产业的逆向歧视争议与贸易施压交织的背景下,新政府正面临在“技术主权”与“贸易风险”之间寻求平衡点的挑战。

在美国政界和利益集团以关税谈判为由加大对韩国政府规范大型科技企业施压的情况下,新政府被赋予了在技术主权和贸易风险之间寻求解决对策的课题。照片=韩联社
在美国政界和利益集团以关税谈判为由加大对韩国政府规范大型科技企业施压的情况下,新政府被赋予了在技术主权和贸易风险之间寻求解决对策的课题。照片=韩联社

美众议院提出“反平台法”,平台监管不确定性增大

18日(当地时间),ITIF发布了题为《特朗普-中国时代的韩国政策:非出口主导型增长,而是广泛的技术创新》的报告,除了提升服务部门生产力外,还提到了公平交易委员会(KFTC)正在推进的“平台法”应予以撤回。报告分析认为,旨在保护中小企业的监管措施反而会过度束缚大企业,成为韩国经济的绊脚石,并可能给中国带来反向红利。此前,ITIF曾在去年年底发布《韩国为何应抵制新数字平台法》,上个月又发布了一份指出韩国有必要消除贸易壁垒的报告。

2023年开始正式推进的“平台法”,在讨论初期核心是采用“事前指定”方式,即预先指定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以迅速制止不公平行为;但在推进过程中,已转变为发生违法行为后再评估市场支配力并进行制裁的“事后推定”方式。

该法案原计划根据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用户数量等规模,将部分企业列为支配地位经营者进行事后推定,并包含限制多归属(利用竞争平台)和禁止自我优待等不当行为的内容。虽然尚未确定具体标准,但外界普遍担忧,不仅是美国的谷歌和Meta,韩国本土平台Naver035420和Kakao035720也将被推定为支配地位经营者,从而对本土企业造成逆向歧视。

ITIF报告评价称,平台法及事后监管反映了“扩大机构在数字市场的权力,且特别侧重于保护小型市场参与者的意志”。针对韩国为恢复增长力应采取的措施,报告建议:“在将平台法作为新的事前监管体系通过之前,公平交易委员会应严格评估现有制度是否无法解决市场失灵;若(无其他手段),应保留广泛的结构性监管,集中精力执行并改善现行的公平交易法。”

有观点指出,应将地缘政治中不断演进的平台产业视为国家战略市场,并制定适当的扶持政策与监管措施。照片=Business Korea DB
有观点指出,应将地缘政治中不断演进的平台产业视为国家战略市场,并制定适当的扶持政策与监管措施。照片=Business Korea DB

“战略产业化”是答案吗……需兼顾产业保护与精准监管

平台监管政策正面临复杂的两难境地。虽然呼吁加强制裁以防止大型科技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力的声音很高,但国内外利益错综复杂。韩国国内平台企业等数字产业界一直对逆向歧视问题提出质疑。业内相关人士吐露:“海外平台因在韩国境内主体薄弱,难以进行实质性制裁。它们巧妙地规避了披露销售数据、税务负担及各种监管,反而只有韩国企业在承受双重负担。”针对大型科技企业的“精准监管”也不容易。美国一直对针对其国内大型科技企业的监管强化动向表示担忧。

平台法政策学会会长李奉义(音)指出:“内容平台不仅是连接创作者和消费者的中介空间,还具备通过数据、算法、收益分配等复杂多层结构创造巨大经济价值的潜力。随着平台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迅速扩大,主要国家已在制定基于公私合作的平台政策,以增强本土平台产业实力并确保数据主权。”

19日在国会举行有关内容平台产业政策的研讨会。照片=姜恩京(音)记者
19日在国会举行有关内容平台产业政策的研讨会。照片=姜恩京(音)记者

随着美国将平台监管作为贸易及外交手段的意图显现,关于加强国内产业保护和战略性运营平台产业的呼声日益高涨。观点认为,有必要制定尽可能减少对国内经营者影响的战略性监管政策。

在19日国会举行的相关研讨会上,嘉泉大学经营学部教授全成民(音)表示:“YouTube等内容平台不同于传统业务。韩国人制作、韩国人消费、国内企业成为广告主,但谷歌获得的佣金收入因记录在新加坡公司,导致韩国税务部门无法征税。平台正在向地缘政治方向演进。”

谷歌正通过将韩国国内销售额归属于亚太地区总部(新加坡法人)的方式缩减账面销售额。据韩国财务管理学会估算,谷歌实际的韩国国内销售额已达12万亿韩元。按此计算,其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应约为5180亿韩元。然而,谷歌韩国、谷歌云韩国、谷歌支付韩国三家公司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仅为240亿韩元。

全教授强调:“韩国现实情况是连国内企业也一并严格监管,且关于强化监管的讨论先于产业扶持。需要实现政策转型,将内容产业认定为国家战略产业,并在保护创作者、自主性和技术创新之间实现平衡。”

在平台相关承诺方面,6·3总统候选人的路径各不相同。民主党计划在执政后推动“在线平台公平交易法案”立法,其中包括对Naver、Kakao、Coupang、配送的民族等大型平台采取事前指定监管方式。该法案针对配送佣金争议等,重点保护小商贩和劳动者,与政府及国民力量党方案相比,监管力度更强。

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李在明的十大承诺中,包含了对K-内容制作全过程的国家支持、培养OTT等K-文化平台、实现文化出口50万亿韩元等扶持K-内容的计划。国民力量党总统候选人金文洙虽然没有提出直接针对平台产业的政策承诺,但将“打造适宜经商的国家、创造就业”作为经济活化方案,关于平台监管,则持“将打击在线平台不公平行为”的立场。

民主党提出推动聚焦保护小商贩(如解决佣金争议)的“在线平台公平交易法案”。首尔江西区一家咖啡馆门口贴着配送应用贴纸。照片=林俊善(音)记者
民主党提出推动聚焦保护小商贩(如解决佣金争议)的“在线平台公平交易法案”。首尔江西区一家咖啡馆门口贴着配送应用贴纸。照片=林俊善(音)记者

继特朗普美国行政当局将“限制高精度地图外流”规定为非关税壁垒后,平台监管本身也可能被当作关税谈判的筹码,政策方向的不确定性进一步增加。据美国国会立法信息系统显示,共和党众议员卡罗尔·米勒(Carol Miller)4日提交的涉及制止歧视韩国境内的美国平台企业相关法案,已移交给相关常任委员会进行审议。虽然法案全文未公开,但推测其为上届会期因搁置而自动废除的“反平台法”的延续。

延世大学法学专门研究生院教授徐钟熙(音)指出了效仿欧洲平台监管制度的局限性。徐教授解释称:“欧洲是在保护本土产业的层面去监管海外平台业务,但韩国的法案内容中并未反映出对本土平台的保护考量,几乎没有进行影响评估。这是需要双重、三重思考的地方。”

也有声音指出,在制定平台监管程序时,必须充分考虑法律正当性。庆尚国立大学法学部教授朴俊英(音)表示:“公平交易法、条款规制法、电子商务法等现行经济法律在应对方面已经做得不错。除了欧盟法律之外,参考德国通过修订自身法律、指定谷歌、Meta、亚马逊、苹果、微软为支配性平台经营者的做法,通过修订现行公平交易法来制定平台竞争政策更为妥当。”

本文由AI自动翻译。与韩语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误差。
강은경 기자

기술과 산업을 취재하고 씁니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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