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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退还驻韩美军基地建设取得税,韩国土地住宅公社(LH)在与平泽市的诉讼中败诉

本文由AI自动翻译。与韩语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误差。  Read original in Korean →

[비즈한국] 据《Bizhankook》采访获悉,韩国土地住宅公社(LH)在为平泽市建设驻韩美军基地时,因要求退还所缴纳的取得税而对平泽市提起诉讼,近期被判败诉。LH此前与政府达成协议,以向政府捐赠平泽美军基地设施为代价,换取政府将首尔龙山区驻韩美军基地地块转让给LH。然而在建设过程中,由于产生了取得税,LH以该税款应由政府承担为由提起了诉讼。

韩国土地住宅公社(LH)在为平泽市建设驻韩美军基地时,因要求退还所缴纳的取得税而对平泽市提起诉讼,近期被判败诉。图为LH首尔地区总部全景。照片=崔俊弼(音)记者
韩国土地住宅公社(LH)在为平泽市建设驻韩美军基地时,因要求退还所缴纳的取得税而对平泽市提起诉讼,近期被判败诉。图为LH首尔地区总部全景。照片=崔俊弼(音)记者

水原地方法院第四行政部(审判长林秀妍)于上月11日,针对LH要求撤销拒绝退还取得税等更正申请的诉讼中,判决原告方败诉。法院认为:“仅凭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认定该设施的实际归属人为大韩民国,且没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此前,LH曾于去年3月提起诉讼,要求平泽市退还在驻韩美军基地取得税方面征收的税款。

政府与LH在2011年11月签署了“驻韩美军设施事业施行协议”,内容为交换旧驻韩美军基地与新基地。协议规定,LH在平泽地区建设将提供给驻韩美军使用的设施并捐赠给政府,政府则在相应费用范围内,将龙山驻韩美军基地的4个归还地块(运输部、联合国军司令部、金营地、尼布洛军营)转让给LH。根据该协议,LH从2019年2月至2021年3月期间,在京畿道平泽市竣工了10栋供驻韩美军使用的捐赠设施。

问题在于LH在建设平泽驻韩美军基地时缴纳的取得税。LH于2022年7月针对相关设施的取得,申报并缴纳了总计3.6791亿韩元的税款,包括取得税3.3137亿韩元、地方教育税1627万韩元、农渔村特别税2028万韩元。随后,LH在同年10月以“LH并非设施的实际归属人,根据实质课税原则,不应向LH征收取得税等”为由,提出了要求全额减免取得税的更正申请。但平泽市在同年11月拒绝了这一请求。

LH主张基于实质课税原则,应退还税款。实质课税原则是指不看表面形式,而是以经济实质为标准征税。根据《地方税基本法》,在衡量征税对象(收入、收益、财产、行为或交易)时,若文件上的归属人仅有名义,而实际归属人另有其人,则应由实际归属人承担纳税义务。在本次诉讼中,LH主张平泽美军基地建设工程本质上是政府项目,因此纳税义务人也应是政府。

然而,法院并未采纳LH的这一主张。审判部裁定:“即使LH根据协议原本打算将原始取得的设施捐赠给大韩民国,但作为对价,其已预定获得相应的土地作为补偿。从大韩民国的角度来看,这也属于支付对价后取得设施,因此无法认定大韩民国是该设施的实际取得者。”

实际上,当时的《地方税法》规定,对于有对价的捐赠采纳征收取得税,而对于无对价的捐赠则不征税。不过,《地方税特例限制法》中设有关于有对价捐赠可减免取得税的特例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作为课税主体的平泽市,在计算取得税时适用并执行了《地方税特例限制法》中的减免率。

审判部补充道:“从法律的规定形式和措辞来看,很难接受‘根据实质课税原则,该设施的实际归属人为大韩民国’这一主张。课税主体已根据旧《地方税特例限制法》等适用减免率计算了取得税等,其计算过程并未发现违法之处。”

LH对此次败诉判决表示不服,并于上月30日提起上诉。LH相关人士表示:“考虑到‘捐赠换转让’事业的特殊性,即便政府实际上是平泽驻韩美军基地的取得主体,LH仍被迫承担了取得税,因此提起了诉讼。目前已对一审败诉判决提起上诉,正在准备二审。”

这并非LH首次就驻韩美军基地问题产生法律纠纷。此前,LH曾针对平泽驻韩美军基地建设换取的龙山联合国军司令部(UNSC)地块污染净化费用向政府提起诉讼,并于去年12月获得119亿韩元的损害赔偿判决。此前LH将从政府接收的联合国军司令部地块出售给民间,但在民间开发过程中确认存在地块污染事实,从而承担了净化责任(相关报道:[独家] “联合国军司令部地块污染净化是政府责任”,LH获赔119亿)。

本文由AI自动翻译。与韩语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误差。
차형조 기자

건설·부동산 시장과 재계 이슈를 취재합니다. 열린 마음으로 듣고 정확하게 쓰겠습니다.

cha6919@bizhank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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