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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证券“Lime事件”时隔3年迎来民事一审判决……赔偿损失获认,取消合同遭驳回

本文由AI自动翻译。与韩语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误差。  Read original in Korean →

[비즈한국] Lime资产管理基金(Lime基金)的投资者针对代销机构大信证券003540提起的民事诉讼近日获得部分胜诉。这是自2022年10月提起诉讼以来,时隔约3年作出的判决。法院虽然认可了对部分投资者的损失赔偿,但驳回了所有关于取消Lime基金合同的请求。投资者方面对此表示强烈不满,认为法院在认定大信证券销售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前提下,仍将责任归咎于投资者,判决极不合理。

Lime基金投资者针对大信证券提起的不当得利诉讼获得部分胜诉。图片=朴正勋记者
Lime基金投资者针对大信证券提起的不当得利诉讼获得部分胜诉。图片=朴正勋记者

8月14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第30民事部对23名Lime基金投资者针对大信证券提起的不当得利诉讼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原告部分胜诉。法院判决大信证券向原告之一的投资者A某赔偿约2.67亿韩元及相应利息,其余22名原告的请求均被驳回。

该诉讼是由大信证券代销的Lime基金投资者于2020年10月提起的,要求取消合同并返还投资亏损。最初有54名投资者参与诉讼,但在诉讼过程中,超过半数撤回了起诉,最终仅剩23人。

投资者方面认为判决不公,并表示将提起上诉。因为法院在23名原告中仅认可了对A某的赔偿责任,实际上等同于驳回了绝大多数人的请求。投资者A某因未在金融监督院的纠纷调解中达成协议,故同时要求赔偿损失和取消合同;而其余22名已达成协议的投资者仅请求取消合同。然而,由于法院不认可取消合同的请求,导致这22人的请求全部被驳回,A某的取消合同请求也同样未获支持。

大信证券Lime欺诈受害者对策委员会共同代表郑久集表示:“只有在投资者听取了正规说明并参与的情况下,让其承担责任才算合理。我们遭受损失是因为并非无证机构,而是正规金融公司提供了虚假资料,难以接受将责任归咎于投资者的判决结果。此前在销售职员和大信证券的刑事审判中已认定存在欺诈,却得出这样的结果,令人荒唐。”

大信证券方面尚未就是否上诉等一审判决事宜发表立场。

Lime基金事件是指2019年Lime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出现赎回中断,造成数万亿韩元损失的事件。大信证券是Lime基金的主要代销机构之一,其代销的Lime基金中,绝大多数由盘浦WM中心售出。

当时主导销售的前盘浦WM中心主任因欺诈性不正当交易及违反《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相关法律》(资本市场法)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原因在于该产品结构存在问题,却通过含有虚假说明的资料进行不完全销售。大信证券也因疏于管理监督职责,违反资本市场法被处以1亿韩元罚款。此后,大信证券还向12名销售Lime基金的员工追偿约18亿韩元的求偿权,引发了争议。

本文由AI自动翻译。与韩语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误差。
심지영 기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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