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在大庄洞案件中,由于检方放弃对民营开发商一审判决的上诉,法律界掀起了轩然大波。特别是关于“背信”嫌疑,各方议论纷纷。最近,执政党正在推动废除在一审中被判无罪的背信罪,而检方和法务部竟放弃了上诉,这引起了一线检察官的强烈反对,争议进一步扩大。法律界评价称,“背信罪”已成为今年最热门的关键词。

大庄洞案件为何背信罪不成立
背信罪是指处理他人事务的人违背职务行为。例如,公司代表或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给公司或组织造成损失,同时为自己或第三人牟取利益时适用。故意性是关键,即明知该行为会导致公司受损仍作出决定,便构成背信。
背信罪主要分为《刑法》上的背信罪和《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特经法)上的背信罪。普通刑法下的背信罪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500万韩元以下罚金;业务背信罪的公诉时效为10年,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罚金。特经法下的背信罪根据涉案金额分为5亿韩元以上或50亿韩元以上,其中50亿韩元以上的法定刑为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界关注的大庄洞民营开发商案件,其一审裁判部虽承认大庄洞项目中存在背信行为,但认为不应适用特经法,而应适用刑法上的业务背信罪。若要证明特经法下的背信罪,必须明确受损金额,但裁判部认为:“以2015年项目确定当时为准,民营开发商具体获得的财产利益金额并未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程度”,因此宣告无罪。
民主党推动废除刑法中的背信罪
近期,民主党内出现了推动废除刑法中背信罪的氛围。如果废除背信罪的方案在国会获得通过,相关案件的侦查和审判将终结或免予起诉。在大庄洞案件中,即便检方提起上诉,若二审认定应适用刑法上的背信罪,也将面临免予起诉的情况。
由于背信罪的适用和解释范围较广,实际上已成为企业调查中的“常客”。在企业内部,为了让拥有更多家族持股的子公司或新成立的子公司获得更多利润,而让其他子公司承担损失的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背信嫌疑。即使是经营者持股100%的非上市公司,即便损失仅由经营者一人承担,背信罪也可能被适用,因此企业界对此颇有微词。
正因如此,检方、律所和法院对于废除背信罪的立场存在微妙差异。检方反对称:“难道企业做出高风险决策而不被追究责任是合理的吗?”而法院则认为:“背信罪在判断上总有模糊地带,若(刑法上的背信罪)被废除,审判速度可能会加快。”从法务部和检方高层在大庄洞案件中未对背信相关部分提起上诉一事来看,外界也嗅到了“既然迟早要废除,那也没必要上诉”的氛围。
“今年内会消失吗”商界咨询不断
长期将废除背信罪视为夙愿的商界,也密切关注着政界的动向。执政党在推动废除刑法上背信罪时,强调要营造“企业友好环境”,而商界的立场是,还需要一并废除特经法及《商法》上的背信罪。
某上市公司代表表示:“原本因为与其他企业存在纠纷,在一审中大多胜诉,本打算不再上诉,但咨询律师建议‘如果不针对输掉的部分继续抗争,可能会构成背信’,所以我只能被迫上诉。”并称:“虽然多花几千万韩元请律师抗争很不划算,但为了消除被处罚的可能只能上诉。如果没背信罪的话,我就不会上诉了。”
实际上,如果各种背信罪被废除,包括阿华摩(Ourhome,前副会长具本圣)、Kakao035720(前议长金范洙)、韩国轮胎科技(会长赵显范)、新罗珍(ShillaJen)215600(前代表文恩相)、泰光集团(前会长李浩镇)等在内的企业案件,都可能免于审判或检方调查。
某律所合伙人律师小心翼翼地表示:“背信罪似乎是今年法律界最热门的关键词。商界针对背信罪是否会在今年内废除有很多咨询,但由于担心引起舆论反弹,个别企业并不敢公开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