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在《重大灾害处罚法》(简称重大灾害法)施行即将进入第5年之际,产业界的看法依然存在分歧。与为了纠正结构性安全漏洞而制定的预防法这一初衷不同,不少人认为这是一部以事故发生后的处罚为前提的法律。在此背景下,雇佣劳动部的一位高层人士亲自出面,直面现场的误解,称“重大灾害法并非为了处罚,而是旨在引导最高经营者进行有责任的安全投资并构建管理体系”。

首尔地方雇佣劳动厅厅长权泰成于本月16日出席在首尔江南区大熊制药别馆举行的2025年制药安全保健联合会年会,详细介绍了政府在去年9月发布的劳动安全综合对策。他特别针对重大灾害法的立法初衷辟谣。权厅长解释道:“考虑到即便安全管理部门再怎么努力,如果最高经营者不给予关注并积极落实,效果依然有限。因此,重大灾害法的宗旨是让最高经营者通过对安全和保健进行投资并进行体系化管理,从而减少死亡事故。”他强调:“如果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去进行管理,那么这就不是一部用于处罚的法律。”
《重大灾害法》第6条规定,当企业主、经营负责人等违反第4条和第5条规定的安全及保健确保义务,导致重大工业灾害发生时,将予以处罚。也就是说,△构建及履行防止灾害所需的人力、预算等安全保健管理体系的措施;△灾害发生时制定及履行防止再次发生对策的措施;△履行中央行政机关及地方自治团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下达的改善、纠正等指令的措施;△履行根据安全、保健相关法律法规所必需的管理措施等,在已充分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故,企业主等可以免责。
在因重大灾害法被起诉的案件中,法院判定经营负责人未违反义务或认定事故与经营者的管理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又或是认定事故具有不可预见和不可避免性,从而判处无罪的案例已经出现。今年3月,蔚山地方法院对2022年12月在SK Multiutility卸货场发生的一起劳务管理承包商所属派遣工被煤炭掩埋身亡的事故进行了审理,最终判处因涉嫌违反重大灾害处罚法而被起诉的SK Multiutility代表及承包商代表等人无罪。

权厅长表示,由于李在明政府将劳动安全视为国政的最优先课题,要求企业主动应对安全事故管理。首次进行现场直播的国务会议议题就是“重大灾害根除对策”,李在明总统也持续强调“安全是义务,生命比金钱更宝贵”的观点。在浦项制铁(POSCO)集团子公司现场连续发生死亡事故时,他曾严厉批评称“因工业灾害导致的死亡属于间接故意下的杀人”。对此,权厅长预测:“通过重大灾害法强化事故预防政策的基调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都将持续下去。”
演讲结束后,权厅长向Bizhankook表达了持续与制药及生物行业进行沟通的意愿,旨在提高企业对政府在保健、安全及其他多个领域政策的理解。他表示:“从我们的立场来看,通过与协会、联合会建立行政对接,向企业介绍政策并说明其初衷的渠道非常受欢迎。”他补充道:“建筑业方面每季度都会分享信息,希望能与制药及生物行业探讨多样化的合作方案。”

制药安全保健联合会是一个为制药公司交流重大灾害法相关信息,并共同寻求在企业内部推广安全保健文化方案而成立的自治团体。东亚制药(Dong-A Pharmaceutical)、大熊制药、GC绿十字(GC Biopharma)006280、钟根堂(Chong Kun Dang)185750、柳韩洋行(Yuhan)000100等制药公司,以及ST Pharm、Medytox、GC Cell等约40家生物企业的安全保健团队、ESG团队、SHE(安全管理)团队等相关负责人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