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演员车银优的逃税争议闹得沸沸扬扬。虽然演艺人员的税务问题每次看起来都差不多,但每个案例的本质却各不相同。过去,原因多被归结为税务代理人的疏忽和管理不善。2011年,姜虎东被韩国国税厅追缴了7亿韩元税款,原因是在2007年至2009年的综合所得税申报中,申报的税额不足。虽然当时声称是所属公司的失误,但舆论质疑他不可能不知情,姜虎东随后于同年9月突然宣布隐退。最终结论是单纯的税务失误,而非故意逃税。演员金亚中当时也被追缴了6亿韩元,金亚中方面同样强调是税务代理人的过错。
2014年,宋慧乔卷入了逃税争议。问题在于她在2009年至2011年的3年收入中,将约55亿韩元处理为必要开支,却缺失了证明文件。由于宋慧乔曾在2009年被表彰为模范纳税人,舆论对她“故意逃税”的批评愈演愈烈。最终,税务代理人因管理不善受到惩处,宋慧乔方甚至对代理人提起了诉讼。此事以宋慧乔在记者会上亲自道歉而告终。

这类争议的焦点往往在于,利用必要开支等方式节税时,艺人本人是否参与其中。如今,艺人的税务问题多源于“一人经纪公司”的运营。经营一人经纪公司的演员李荷妮,在2024年被首尔地方国税厅追缴了60亿韩元。虽然所属公司作为法人收益申报并缴纳了法人税,但国税厅将其视为个人所得。个人所得税(含地方税)最高可达49.5%,而法人税最高仅为24%,税率差异巨大,这也是设立一人经纪公司的背景之一。李荷妮缴纳了追缴税款并开启了异议申诉程序,立场是“双重课税”,即既然已经按照法人所得申报并缴纳了法人税,就不应再被征收个人所得税。相反,国税厅认为,尽管经纪公司具备法人形式,但李荷妮的个人演艺活动是主要收入来源,公司并未发挥应有的法人作用。这体现了国税厅认为该一人经纪公司名存实亡的观点。而处于被追缴方,则将“双重课税”作为反驳逻辑。
与之类似,演员柳演锡在2025年3月也被通知追缴70亿韩元。柳演锡方解释称,其一人经纪公司从事了YouTube内容制作、附加业务及餐饮业等,且已缴纳法人所得税,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属于双重课税。国税厅采纳了该解释,将追缴额减至30亿韩元,这等于承认了该公司并非“有名无实”的一人经纪公司。
演员李准基也因相同原因在2023年被追缴9亿韩元。争议点在于,所属公司Namoo Actors与李准基的一人经纪公司JG Entertainment之间的交易,究竟属于法人所得还是个人所得。李准基方选择先缴纳税款,并向税务审判院提起审判,目前审判正在进行中。至于朴娜莱,则有涉嫌通过2018年成立的一人经纪公司,将个人收入留在法人账内并虚假处理费用,从而偷漏数十亿韩元税款的嫌疑,同样被指责存在一人经纪公司的运营方式问题。
近期车银优的案例看起来比以往更为严重。不仅因为该案由被称为“财界死神”的首尔地方国税厅调查4局负责,更因为涉案金额高达200亿韩元,创下历史之最。核心问题在于,通过其母亲设立的法人,以远低于个人所得税率的法人税率少缴税款。特别是该法人被曝光竟然是其母经营的、位于江华岛的一家鳗鱼餐厅,争议因此爆发。因为从地点和性质上看,该机构完全无法履行演艺管理职能。国税厅认为,通过母亲的法人获取的收益并非演艺管理服务所得。国税厅指出,该法人没有独立的组织和人力,没有实质性的商业活动,实际上只是一个由家人轮流经营的家族公司。
国税厅还将车银优母亲经营的株式会社转为有限责任公司视为问题。国税厅怀疑其通过无需外部审计和披露义务的有限责任公司,谋划所谓的“暗箱”经营。此外,舆论还质疑是否存在“逃避式入伍”。所属公司表示将证明一切程序合法,并申请了税务前适法性审查。车银优的案例与李准基相似,即在已有所属公司的情况下,通过另设的一人经纪公司交易来分配利润。但总体而言,此案涉及更多不同以往的争议焦点。
近期围绕一人经纪公司的案例接连不断,最重要的是回归本质。一人经纪公司制度本身没有问题,关键在于如何运营。必须建立专业的组织、人力和系统,那种仅由家人形式化运营并以此保全收益的行为必须停止。如果一人经纪公司沦为节税工具,将引发严重问题。
一人经纪公司的初衷在于保护艺人、提升权益,从而促进大众文化艺术产业的发展。我们不能忘记这一基本精神和理念。正如强制要求设立一人经纪公司的人员登记为大众文化艺术策划业者一样,现在也是时候通过强制教育等方式,进行系统化和政策性的管理。最重要的是,应广泛分享那些确立了体系并运营良好的一人经纪公司案例,引领行业向积极的方向发展。
作者金宪植从20岁起就坚信文化中蕴含着让世界变得更美好的途径,尤其喜欢徜徉并探索大众文化现象的森林。即便在人工智能和量子计算机活跃的21世纪,他依然怀揣着同样的信念,行走在同一条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