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经确认,HYBE董事长房时爀已向ADOR前代表闵熙珍(现OK Records代表)提起金额约42亿韩元的借款诉讼。由于闵前代表对房董事长申请的支付令提出异议,该案件已转为正式民事诉讼。据了解,此次诉讼与闵前代表2023年收购ADOR股份时借入的37亿韩元有关。

据Bizhankook采访了解,首尔西部地方法院于今年5月受理了房时爀董事长的支付令申请,并下令闵熙珍前代表向房董事长支付42亿1060万韩元。房董事长此前于4月以要求偿还借款为由申请了支付令。支付令是指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法院无需审讯债务人即可下令支付金钱等的法律程序。
闵熙珍前代表对此支付令于7月提出了异议。如果债务人依法提出异议,支付令在该范围内失效,并转入正式民事诉讼程序。因此,该案件于同月28日在首尔西部地方法院以民事诉讼形式立案。随后,根据双方签订的金钱消费借贷合同,案件被移送至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双方的金钱往来发生于闵前代表收购ADOR股份的过程中。2023年3月,闵前代表从HYBE购入了57万3160股(17.8%)ADOR股票,价格约为37亿3800万韩元。当时,她向房董事长借入了37亿韩元作为购股资金。这一事实在今年2月宣判的股份买卖款项请求及股东协议解除确认诉讼过程中也得到了再次确认。
此次诉讼的索赔金额比当时的借款额多出5亿1060万韩元。这与本金37亿韩元加上年利率4.6%的单利(计算3年)金额完全一致。年利率4.6%是税法规定的适当利率,用于计算从他人处无偿或以低利率(低于4.6%)借款时产生的赠与利益。不过,双方金钱消费借贷合同中实际采用的利率以及具体的本息计算方式尚未得到证实。
房时爀董事长的借款诉讼是在闵熙珍前代表在针对HYBE的股份购买请求权(看跌期权)诉讼中胜诉后提起的。闵前代表根据与HYBE签订的股东协议行使了看跌期权,并因要求支付股票买卖款项而提起诉讼。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于今年2月判决HYBE需向闵前代表支付约255亿9500万韩元。同日,法院还驳回了HYBE提起的股东协议解除确认请求。
闵熙珍前代表在赢得一审判决后立即提议结束纷争。其内容是放弃约256亿韩元的权利,以此换取结束与HYBE之间的所有民事及刑事纠纷。这还包括结束针对NewJeans成员、外包合作伙伴及前ADOR员工等的起诉与控告。然而,HYBE对股份买卖款项请求及股东协议解除确认诉讼的一审判决均表示不服,并提起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