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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资产收益22%征税明年是否强行实施?历经三次延期后争议依旧

[비즈한국] 距离虚拟资产征税实施仅剩约4个月,相关争议愈演愈烈。尽管政府立场坚定,坚持推动从2027年1月起实施征税,但业界以交易类型对应的收益计算标准不明确、缺乏连接国税厅与服务商的结算系统等为由,要求重新审查。此外,还有观点指出其相较于一般金融投资存在不公平之处。随着在野党接连提出延期征税的法案,虚拟资产征税是否会如期实施备受关注。

政府计划从2027年1月1日起,将超过250万韩元的虚拟资产收益作为“其他收益”进行分类征税。图片=崔俊弼记者 

根据修订后的《所得税法》,自2027年1月1日起,因转让或租赁而产生的虚拟资产收益将被归类为其他收益进行分类征税。基本扣除额为每年250万韩元,对超过该金额的净利润征收20%的所得税,外加2%的地方所得税,税率合计为22%。净利润的计算方式为一年内产生的总收益减去损失及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等。即便使用海外交易所,只要居住在国内,均属于征税对象。

此次征税计划在经历了2021年、2022年、2024年三次推迟后终于准备实施,但反对声音依然不断。近期,由五大韩元交易所(Upbit、Bithumb、Korbit、Coinone、Gopax)组成的数字资产交易所共同协商机制(DAXA)准备了一份关于虚拟资产收益征税的行业意见书。据悉,意见书以虚拟资产服务商基础设施不足、取得金额计算方式不明、海外交易所信息交换困难、征税时间点标准模糊等为由,要求重新审查实施时间。

9月3日,在执政党主办的首次虚拟资产征税体系研讨会上,也出现了类似的担忧。主办研讨会的共同民主党议员文振石在致辞中表示:“尽管经历了多次延期,但在现场所指出的基础设施和实务征税体系方面,并未取得显著改善。”他指出,“这正是围绕征税的正当性、谨慎论、实施时机以及具体方案等,各方立场依然对立的原因。”在政府不顾业界反对执意推动征税的情况下,执政党内部也出现了需要改善的声音。

曾在研讨会上发表主题演讲的高丽大学法学专门研究生院教授(韩国税法学会会长)朴钟洙认为,根据现行《所得税法》,很难准确捕捉或计算因虚拟资产交易类型而产生的收益。朴教授指出:“应重新审查征税条件,不再基于资产,而是基于交易功能单元进行考量。在制度实施前,必须理清针对不同交易类型何时、以何种方式具体化征税标准。”他认为有必要重新设计虚拟资产征税体系。

虚拟资产交易类型主要分为:△买卖、交换、支付 △挖矿(执行运算) △质押(Staking) △借贷(Lending) △存款 △流动性供给(支付手续费以换取资产存放) △空投(活动性分发) △硬分叉(网络变更后发放新币)。根据交易类型,实现价格上涨、区块奖励手续费、运营收益分配、交易手续费、约定奖励等收益获取方式均有所不同。

朴教授认为,其中的空投和硬分叉在《所得税法》下不属于转让或租赁范畴。此外,他指出挖矿方式在接收阶段、质押在交易类型、流动性供给在收益分类上标准不明确,难以将其统一归类为其他收益进行征税。

在虚拟资产收益征税即将引入之际,业界针对收益计算标准、公平性问题及基础设施建设局限性等提出了反对意见。插图=生成式AI  

在与一般金融投资的对比中,虚拟资产投资税负较重,引发了公平性问题的担忧。随着金融投资所得税的废除,国内上市股票交易原则上免税。海外股票交易、衍生产品及国内上市公司的持有大股东才会被征收转让所得税。然而,虚拟资产无论投资规模如何,只要净利润超过250万韩元就属于征税对象,这意味着小额投资者也需要承担税负。

虚拟资产的亏损不属于结转抵扣范围也引发了争议。虚拟资产波动性极大,且在市场低迷时往往会出现长期“被套牢”的情况,如果一年内整体投资亏损,但单次收益超过250万韩元,仍需缴税。例如,投资2000万韩元的资产缩水至1000万韩元,次年价格回升至1300万韩元,虽然总亏损为700万韩元,但针对300万韩元的盈利中扣除250万韩元基本额后的50万韩元,仍需缴税。

虽然亏损结转抵扣的缺失也是目前股票投资适用的标准,但由于过去在引入金融投资税时曾包含允许5年亏损结转抵扣的优惠政策,虚拟资产业界正要求获得同样的条件。

另一方面,虚拟资产服务商在准备期所剩无几的情况下,正为人力、基础设施不足等实务问题而苦恼。由于目前尚无连接国税厅与虚拟资产服务商的标准化结算系统,企业需要自行构建,但由于各服务商的数据结构不同且复杂,目前只能分别应对。

某虚拟资产企业相关人士担忧地表示:“即使在年底前构建好与国税厅对接的系统,也需要测试期。通过测试发现问题并进行完善,在剩余的时间内很难完成。由于与现有金融体系的技术标准不同,要确保安全性需要时间。如果未来出现问题,责任难道不是由企业承担吗?”

他接着说:“我很担心征税实施会导致投资者撤离,从而给整个虚拟资产市场带来打击。国内虚拟资产市场的流动性本身就会下降。我们并不是反对征税,而是希望在符合市场状况和趋势的时机实施。”

另一方面,在野党正在提出旨在延期虚拟资产征税的《所得税法》修订案。8月28日,国民力量党议员金相勋等人提出了一项法案,内容是将虚拟资产征税实施时间从2027年推迟2年至2029年。此前在8月10日,国民力量党议员郑成国等人也提出了将征税时间点延期3年至2030年的《所得税法》部分修正案。这两项法案目前均处于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阶段。

本文由AI自动翻译。与韩语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误差。
심지영 기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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