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韩亚金融集团会长咸泳周涉嫌招聘舞弊一案的重审公审日期定于10月。今年1月,韩国大法院推翻了原审对咸会长妨碍业务嫌疑的判决,并将案件发回重审,同时确认了其违反《男女雇佣平等法》的罪名成立。重审将聚焦于妨碍业务嫌疑,审判部最终将做出何种判决备受关注。

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第2-3庭将咸泳周会长妨碍业务案重审的首次公审日期定于10月1日上午11点10分。这是自1月29日大法院做出发回重审判决、2月3日受理案件以来,时隔约8个月开庭。首次公审原则上要求被告人出庭,法院已于8月28日向咸会长方发送了被告人传票。
咸会长在2015年至2016年担任韩亚银行行长期间,涉嫌在新人公开招聘过程中介入并偏袒特定应聘者(妨碍业务),于2018年被起诉。此外,他还被指控在2015年至2016年的招聘中,将最终录用的男女比例预先设定为4比1,违反了《关于男女雇佣平等及工作与家庭兼容支持的法律》(简称《男女雇佣平等法》)。当时担任韩亚银行副行长的张基勇及韩亚银行法人也因涉嫌妨碍业务和违反《男女雇佣平等法》被起诉。
在2022年3月的一审判决中,张基勇前副行长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韩亚银行法人被处以罚金700万韩元,而咸泳周会长则被判无罪。当时的审判部认为,没有证据表明咸会长指示进行不正当招聘,且差别化招聘与银行行长的意图无关。
然而,二审审判部的判断有所不同。二审推翻了咸会长的一审无罪判决,改判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300万韩元。审判部认为,咸会长在2016年合宿面试的录用选拔过程中进行了介入,并参与了2015至2016年新人录用的性别比例失衡,因此认定其部分妨碍业务嫌疑及违反《男女雇佣平等法》的罪名成立。
由于咸会长在二审中被判处缓刑,外界对其大法院的判决高度关注。根据《关于金融公司治理结构的法律》(金融公司结构法),被判处禁锢以上刑罚且处于缓刑期间的人员不得担任金融公司高管。咸会长在案件审理期间的2025年3月成功连任,将会长任期延长至2028年3月。
1月29日,大法院对咸会长的妨碍业务嫌疑做出了无罪倾向的发回重审判决,对违反《男女雇佣平等法》的部分则驳回了咸会长方的上诉。大法院认为,没有充足证据证明咸会长共谋了2016年的招聘舞弊,且缺乏客观资料证明当时举行了旨在录用额外合格者的会议。此外,大法院认为人力资源部门招聘负责人关于“从未收到过针对未达录取标准的应聘者进行复审的指示”的证词具有可信度。
大法院判决称:“原审(二审)判断在未进行必要审理的情况下,误解了关于公审中心主义及直接审理主义的法理,以及共同正犯的法理,对判决结果产生了影响。”另一方面,针对违反《男女雇佣平等法》的部分,大法院认为原审并无判断失误,最终确认了300万韩元罚金的罪名。针对张前副行长和韩亚银行的上诉均被驳回。
咸会长方将在重审中重新争辩妨碍业务的嫌疑。与属于法律审的第三审不同,发回重审属于可以争论事实关系的实事审,可以提交新的事实或证据。不过,除非有能够改变原有事实关系的证据,否则必须遵循大法院提出的法律及事实判断。由于大法院此前已将妨碍业务嫌疑以无罪倾向发回,因此重审结果极有可能遵循该意见。
另一方面,韩亚金融集团针对重审公审未发表任何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