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湖畔集团前会长金相烈之弟在针对湖畔建设提起的留份返还诉讼中胜诉。法院判决,金前会长母亲在去世前赠予湖畔建设的价值219亿韩元股票中,需向其弟弟返还1万5166股。金前会长此前向弟弟索赔的5亿5000万韩元借款也被法院驳回。

据法律界人士透露,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第21庭(审判长郑容信)在上月16日对金前会长弟弟C某针对湖畔建设提起的留份返还诉讼中,判决原告胜诉。法院表示:“被告有义务向原告返还留份,即转让被告的普通股1万5166股,并履行将上述1万5166股的股东名簿名义变更为原告的更名程序。”
金相烈前会长是家中六兄妹中的老二。他上面有一位大哥,下面有两个弟弟和两个妹妹。此次诉讼的原告是老三,即弟弟C某。这六兄妹在2024年2月母亲去世后,各自成为法定继承份额为1/6的共同继承人。金前会长及其兄弟姐妹对母亲财产享有的留份,均为法定继承份额的一半,即1/12。
此次留份纠纷的标的是金相烈前会长母亲生前持有的18万2000股湖畔建设股票。据判决书显示,湖畔建设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理事会,决定受赠这些股份。母亲在理事会决议三天后将股份全部转让给了公司。以2023年年底每股12万752韩元的评估价计算,股票价值为219亿7700万韩元。母亲在赠予行为发生38天后的同年2月29日去世。
金相烈前会长的弟弟C某于2024年5月针对湖畔建设和金前会长提起了留份返还诉讼。理由是母亲生前转让财产导致其留份不足。不过,C某在今年3月撤回了针对金前会长个人的留份诉讼。因此,本案仅判定了湖畔建设对于受赠股份的返还责任。
法院将湖畔建设受赠的219亿7700万韩元全部计入留份计算基准。在继承开始时,母亲并无其他继承财产或债务,C某也没有被证明曾事先获得赠予或继承了其他财产。法院计算得出,C某留份不足的部分为219亿7700万韩元的1/12,即18亿3142万韩元。
在此次审判中,湖畔建设主张,创始人金相烈前会长在维持或增加母亲继承财产方面的贡献应计入留份计算。但法院划清界限称,湖畔建设是区别于金前会长的独立法人实体。法院认为,金前会长的贡献不能等同于公司的贡献,且没有证据表明湖畔建设本身在维持或增加母亲财产方面做出了特殊贡献。
湖畔建设还反驳称,C某生前从母亲处获得了经济支持,应视为特别收益并从留份中扣除。事实确认金前会长从2014年到2022年每月向母亲账户汇款500万韩元,且母亲有大量现金提取记录。但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证明这些提取的现金被转交给了C某,因此不予采信。
另一方面,在同一场审判中,金相烈前会长针对弟弟C某提起的5亿5000万韩元借款诉讼被驳回。金前会长主张,2020年C某因涉嫌诈骗接受调查时,他代为支付的和解金属于借款。法院虽认可金前会长支付了和解金的事实,但认为缺乏证据证明这是借给C某的钱。
湖畔建设不服此次一审判决,已于本月4日提起上诉。目前,湖畔建设还面临着金相烈前会长其他兄弟姐妹提起的留份返还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