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围绕无人咖啡连锁品牌Manwolgyoung的重整程序是否启动,债权人之间的矛盾正日益激化。虽然针对Manwolgyoung的重整申请是由一名债权人提出的,但包括直营店签约商在内的其他债权人却接连要求驳回该申请。法院也打破惯例,在做出决定前便先行指派了调查委员,采取了审慎的判断态度。

债权人申请Manwolgyoung重整,其他债权人要求“驳回启动”
在债权人的强烈反对声中,关于Manwolgyoung是否启动重整程序的判断过程被拉长。据“BizHankook”采访得知,首尔重整法院决定不立即决定是否启动重整,而是先选派调查委员,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持续经营价值等进行评估。
7月23日,一名债权人提交了对Manwolgyoung的重整申请。即便提交了申请,程序也不会立即启动,只有在法院下达启动决定后,重整程序才会正式开始。法院在8月7日进行代表质询后,下达了保全处分和全面禁止令,并一直就启动事宜进行审议。
然而,在尚未做出启动决定的情况下,Manwolgyoung却先行被指派了调查委员。考虑到通常是在重整程序启动后才会指派调查委员,此次流程极为罕见。法院相关人士解释称:“调查委员将先行展开调查,并根据结果决定是否启动重整程序。虽然在提交报告前也有可能做出决定,但从目前来看,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判断的可能性更大。”调查委员提交报告的截止日期为12月24日。
调查委员在启动决定前介入,似乎也受到了包括直营店签约商在内的债权人们接连提出反对意见的影响。法院相关人士表示:“随着请愿书大量涌入,看来在决定启动与否之前先进行了调查。”事实上,查看案件记录可知,8月中旬以后,要求驳回重整程序启动的请愿书和相关意见书被接连提交。
债权人们对重整申请的时间点和经过提出质疑,主张应当驳回Manwolgyoung的重整申请。据多名债权人透露,在申请重整前的6至7月,一些要求退还签约金的签约商曾对Manwolgyoung的法人账户进行了扣押,紧接着,并非Manwolgyoung公司的第三方债权人便提交了重整申请。随后法院下达了全面禁止令,限制了各债权人的强制执行,这引发了债权人们的怀疑:重整申请是否仅仅是为了规避扣押等强制执行手段?
一名债权人主张:“扣押刚一实施就申请重整,且申请人并非债务人Manwolgyoung公司,这本身就十分蹊跷。Manwolgyoung在短时间内就选任了律师并应对了质询,这让人怀疑他们是否早就知晓重整申请的意图。”

加速推进直营转加盟……签约商担忧“债权遭缩减”
2021年成立的无人咖啡馆Manwolgyoung虽然曾一度扩张至全国拥有500多家门店,但近期经营陷入困境。问题尤其出在2025年引入的“直营投资型”模式上。该模式的结构是:签约商承担设施费等,由Manwolgyoung经营门店并支付约定收益及租金。然而,部分签约商在支付签约金后,数月过去仍未开店。据债权方称,支付了签约金却未能开店的签约商至少有20余名。
上个月在提交重整申请后,Manwolgyoung方面曾向“BizHankook”解释直营店未开业的缘由称:“部分投资者要求在门店开业后再支付尾款,导致我们难以确保设施安装所需的资金。”
然而,未开业的直营店签约商们对此并不买账。一名签约商反驳道:“Manwolgyoung案内单显示门店创业费用为5500万韩元,并要求签约后7天内预付90%的费用。即便是未能开店的签约商,也已经缴纳了90%的费用。收了钱却说缺乏安装资金,这种解释实在令人难以接受。”目前,17名未开业的直营店签约商已以诈骗罪对Manwolgyoung代表金载焕(音译)提起了刑事诉讼。
近期,约50家直营店的签约商组成了单独的债权人团队,开始联合应对。债权人团队主张,重整申请人和Manwolgyoung提交给法院的债权人名册中,并未涵盖直营店签约商的债权。
债权人团队相关人士表示:“金载焕代表在6月18日面向直营店签约商的座谈会上曾明确表示‘不会否认债权本身’、‘会全额承认每一位债权人的债权’。然而,提交给法院的债权名册中却没有直营店签约商的债权。即便如此,在质询答辩书中,他们却声称不存在未列入重整债权的债务。”该人士补充道:“为了向法院告知直营店签约商债权的存在,并保护这些债权,我们组成了债权人团队。”

在此过程中,Manwolgyoung正在推进将现有直营店转换为加盟店的工作。据店主们反映,Manwolgyoung在8月15日向直营店主们通知称:“未完成加盟转换的门店自8月18日起不可避免地要停业”,并要求营业中的门店决定是否恢复经营,尚未开业的门店决定完工后是否开业。
债权人团队怀疑,转向加盟是为了缩减直营店签约商的债权规模。一名店主担忧地表示:“一旦直营店转为加盟店,原有的直营店合同项下的权利和债权关系可能会发生变化。这难道不是为了变相缩减直营店签约商的债权规模吗?”
“BizHankook”查阅了加盟转换合同,其中明确规定截至转换日产生的未付租金和结算金将作为原有债权予以保留。然而,合同中并未针对原直营店合同中包含的“卖出请求权”是否存续做出特别规定。卖出请求权是指签约商未来有权将设施以3000万韩元的价格卖回给Manwolgyoung的权利。债权人团队担忧,如果因转为加盟而导致原有直营店合同终止,这项权利也可能随之消失。
“BizHankook”曾多次向Manwolgyoung询问关于加盟转换的目的及债权人团队所提质疑的立场,但截至发稿前未获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