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韩国政府誓言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提升至100GW。然而,由于建设发电厂最基础的“电网(输配电系统)信息”并未透明公开,导致企业蒙受巨大投资损失,相关从业者已对政府提起宪法诉讼。他们主张,尽管国会早在7年前就已修订法律,强制要求公开电网信息,但主管部门至今未制定包含详细标准的施行规则,从而侵犯了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
全国太阳能发电协会与社团法人“气候解决方案(Solutions for Our Climate)”于10月15日在宪法法院召开联合记者会,宣布针对气候能源环境部部长提起“行政立法不作为”的宪法诉讼,指责其未制定电网信息公开标准。所谓“行政立法不作为”,是指上级法律已明确赋予行政机关制定下位法规的义务,但该机构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放任不管、不予制定的行政不履行行为。

法律7年前就已施行……下位规则却“完全空白”
韩国国会于2019年4月23日新增《电气事业法》第20条之2,强制要求输配电运营商为协助其他发电运营商利用电网设备,必须公开电气设备的容量及利用现状等信息,该法案于同年10月24日正式生效。
然而,尽管法律授权由部令(施行规则)规定具体公开范围、标准及方式,但主管机构气候能源环境部在过去7年里始终未制定详细准则。由于法律条文有名无实,缺乏实际操作标准,实际上导致作为垄断型输配电运营商的韩国电力公社(KEPCO)即便对核心电网信息进行限制性披露,外界也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或强制其公开。
气候解决方案的律师河正民在记者会上表示:“此次宪法诉讼旨在质疑气候能源环境部未按《电气事业法》第20条之2规定制定信息公开标准的行政立法不作为是否违宪。由于信息缺失,政府强行中断了项目,侵犯了企业的营业自由;且由于未能提供法律预期的信息,也严重损害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平等权。”
许可手续办完却通知“无法接入”
要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厂,确保发出的电力能够送入国家电网的“系统剩余容量”至关重要。然而在实际现场,频频出现企业购入土地并投入数亿韩元完成所有许可审批后,却被告知无法接入电网的案例。
事实上,参与此次宪法诉讼的一位申请人在2026年4月通过韩国电力公社确认配电线路尚有剩余容量后,为了建设两座太阳能发电厂,进行了土地购买和审批程序。然而,当他在完成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复杂的许可手续并向韩国电力公社正式申请接入时,得到的却是“因周边压器容量不足,无法接入电力系统”的驳回处分。这是因为在审批流程进行的数月期间,其他运营商先行抢占了接入容量。
经营者们纷纷表示,韩国电力公社目前通过网站(KEPCO ON)等渠道提供的信息,仅仅是配电线路、周边压器、变电站等简单的表面数值。他们主张,关于接入等待队列有多长、电网物理剩余容量实际还有多少等核心技术信息都被隐瞒了。
全国太阳能发电协会副会长崔镇吐露道:“经营者们投入了少则数千万、多则数亿乃至数十亿韩元的巨大前期投资成本,但拿到所有许可后,收到的竟只有韩国电力公社一句轻飘飘的‘系统无法接入’。在进行许可审批的数月甚至数年期间,即便剩余容量被耗尽,经营者也完全无法知晓过程,正被逼向破产的边缘。”
欲达成100GW可再生能源目标,需提供“可预测性”
韩国政府于9月29日发布了电网创新对策,承诺解除湖南地区系统管理变电站的指定并扩大柔性接入。这是为达成国家温室气体减排目标(NDC),计划将目前不足40GW的可再生能源装机量到2030年增加至100GW,即增长近3倍的相关举措。
然而,发电行业指出,降低电网物理准入门槛与创造让投资者能够合理判断项目可行性的环境是两个层面的问题。即使允许系统连接,如果无法提前预知接入等待时间,以及连接后因限电需要停止发电机的频率,那么进行商业投资将变得非常困难。
气候解决方案电网市场组研究员朱多允在宣读记者会文稿时强调:“信息公开并非给予运营商的某种恩惠,而是更快、更高效增加可再生能源的必经之路。如果运营商无法获知何时、以何种条件接入,那么政府的可再生能源目标将很难转化为实际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