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因涉嫌人为拉抬KOSDAQ上市公司股价并获取数十亿韩元以上不当收益而被拘留起诉的艺人梁定原的丈夫李某,于本月1日获得法院批准保释出狱。李某曾与前证券公司职员等人共谋,在前年12月至去年4月期间,通过买卖超过289亿韩元市值的KOSDAQ上市公司股票操纵股价,并于今年4月22日被捕。他在被羁押约5个月后获释,而与其共同被起诉的另外两人已于8月28日保释出狱。至此,3名共犯均可在非拘留状态下接受审判。

审判中拖延时间,待羁押4~5个月时申请保释
法律界有分析认为,对于那些通过上百亿韩元规模的价格操纵和无资本M&A(兼并收购)扰乱市场的重大经济罪犯而言,申请保释并获准以拖延审判时长,正成为一种“新常态”。
一审法院有指导方针,即由于拘留状态不能超过6个月,因此针对拘留起诉案件应在6个月内作出判决。若审判日程超过该期限,通常会批准保释或根据拘留期限届满释放。过去,检察机关在面对“重大犯罪”时,常会通过追加起诉来获取新的拘留令,从而延长拘留审判的状态。
问题在于,操纵股价等金融犯罪通常未被视为受舆论高度关注的重大犯罪。此外,由于其架构复杂,审判中通常需要举证的内容较多。
自然而然地,应对策略随之形成。犯罪分子在检察机关拘留起诉后积极配合审判,待羁押4~5个月左右,当确定审判日程无法在期限内宣判时,便申请保释。为了拖延时间,在审判中积极抗辩从而延长审判期是必备条件。可以说,这种应对策略正演变为“新常态”。
法院方面也有苦衷。如果考虑到在拘留期限内宣判,原本可以采取每周开庭一次的积极审判方式,但通常受关注度较低的案件,每月仅安排一次公审日期。因此,法院与其等到拘留期满(6个月)被迫放人,不如设定保证金和居住限制等条件,主动批准保释。
监狱拥挤问题也产生了影响。由于监狱和看守所的收容人数已达极限,对于被拘留一定期限以上的被告人,保释批准相对更容易。全国55所监狱和看守所中,有30所建筑年限超过30年,且去年韩国矫正设施收容率高达127.7%,超过了定员。即100人的空间收容了127人。因此,法院也在尽量引导被告人在非拘留状态下接受审判。
问题在于,一旦转为非拘留状态,审判自然会长期化。由于法院倾向于优先处理拘留起诉案件,非拘留起诉案件的审判日程安排得更从容。一审判决耗时超过2年的情况比比皆是。于是,通过保释获释的操纵势力便明目张胆地投入到另一家上市公司的无资本M&A交易中,策划并实施第二、第三次股价操纵。
一审判决耗时逾3年……保释后又参与其他M&A交易
最具代表性的案例是曾因KOSDAQ上市公司J公司股价操纵事件被拘留起诉的A某。因涉嫌无资本M&A、虚假公告和价格操纵而被起诉的A某,于2024年2月获得保释。此时距离他2023年4月被捕已过去约10个月。
然而,时隔3年多,审判至今尚未宣判。在此期间,A某的名字再次出现在H公司或R公司等KOSDAQ上市公司的M&A交易中。虽然他没有正式挂名,但据称在交易过程中充当了中间人的角色。
业界相关人士表示:“A某保释出狱后收敛了一段时间,但最近又以隐蔽方式介入多家上市公司的M&A交易。”他补充道:“虽然不确定一审是否会判处实刑,但如果能一直以非拘留状态接受审判,等同于又争取到了1~2年的时间,自然会进行更多的交易。”

有观察认为,10月2日施行的废除检察厅、启动中搜厅(重大犯罪搜查厅)与公诉厅体制,对这些人来说也将形成“有利结构”。作为大韩民国资本市场调查司令塔的首尔南部地检金融证券犯罪联合调查部被解散,案件移交给新成立的中搜厅后,执法防线的重组在所难免。特别是有人预测,操纵股价的犯罪分子从申请拘留令阶段开始,就会雇佣“公诉厅离职人员”来拖延时间。
某上市公司CB(可转换债券)相关投资者预判道:“检察机关的调查过程就耗时一年以上,转交给中搜厅后,到被拘留可能需要更久,且在起诉过程中很有可能减轻罪名。随着检察机关的解散导致调查长期化,以及在案件移送和起诉的各个阶段制造争议,恐怕又会产生某种‘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