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在一起首尔市政府公务员因遭受上司职场霸凌而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法院认定首尔市需承担国家赔偿责任。虽然此前已有认定用人单位对职场霸凌负有赔偿责任的案例,但将此视为公务员职务上的违法行为并认定其国家赔偿责任的情况被认为十分罕见。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于10月23日对首尔市公务员A某起诉上司B某及首尔市的损害赔偿案作出判决,认定B某存在职场霸凌行为,并判令首尔市与B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判决书显示,A某自2023年被分配至某部门后,约一年间持续遭受上司B某的辱骂和侮辱。B某在A某入职后,便经常在公开场合辱骂并大声呵斥,如“如果工作完不成,你能负责吗?”、“就因为这样才说别招新人”等。
A某主张,自己还遭受了B某的不当阻挠病假申请等持续性霸凌。最终,A某因精神痛苦接受了数月的精神科治疗,诊断书中包含至少需要6周恢复期等医学意见。
法院认定,B某的行为符合《首尔特别市职场内霸凌禁止及受害者保护与支持相关条例》的定义。该条例将职场霸凌定义为“利用员工间的地位或关系等优势,超过业务正当范围,给其他员工造成身体或精神痛苦,或导致工作环境恶化的行为”。
不过,法院并未对首尔市的违法行为进行单独判断。A某曾主张,首尔市相关负责人收到职场霸凌举报后,存在延迟调查、未进行面对面调查等怠职行为,因此首尔特别市市长也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法院认为既然国家赔偿责任已成立,无需再对首尔市的行政行为单独判断。审判部判定,首尔市是“针对B某职务上违法行为的《国家赔偿法》下的赔偿责任主体”。
虽然A某主张应赔偿3000万韩元,但法院仅部分予以支持。审判部认为,A某主张的B某部分行为(如主导排挤等)无法得到证实。据此,法院将约150万韩元的精神科治疗费和300万韩元的慰抚金作为损害赔偿金额,判令B某与首尔市共同赔偿448万4190韩元。
在公务员职场霸凌事件中认定国家赔偿责任实属罕见。在公务员职务上的违法行为被认定时,国家需承担赔偿义务,此次判决将职场霸凌认定为“职务上的违法行为”。
针对一审判决,首尔市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尚未决定是否上诉。”
劳务师C某表示:“对于一般企业,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则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由于本案主体是公务员,似乎适用的是其他相关法律。将公务员的职场霸凌认定为职务上的违法行为,从而由国家根据《国家赔偿法》承担赔偿责任,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
律师D某解释称:“此类判例并不多。即便在类似案件中,也有国家赔偿责任未被认定的案例。但如果公务员的违法职务行为被认可,根据《国家赔偿法》国家的责任便会成立,考虑到职场霸凌是公务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这属于完全可以认定国家赔偿责任的事项。”
另一方面,近期首尔市提高了对职场霸凌的惩戒力度。10月,首尔市制定了强化人事管理的方案,规定4级以上公务员受到重处分时将被排除在晋升名单之外,并限制所有级别受重处分者担任核心职务等,出台了首尔市层面的综合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