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z Hankook】今天,走进建筑工地的劳动者依然没能回家。在韩国所有行业中,建筑业是发生死亡事故最多的领域。为了防止因未能履行安全或保健义务而导致工人死亡的悲剧,社会制定了《关于处罚重大灾害的法律》(简称《重大灾害处罚法》),并于2022年1月正式施行。然而,每年在建筑工地丧生的劳动者人数依然保持在三位数。我们社会应付出怎样的努力,才能减少建筑工地的死亡事故呢?
《重大灾害处罚法》旨在处罚造成重大灾害的业主和经营责任人。该法于2021年1月制定,次年即2022年1月起,首先在50人以上工作场所(建筑工地为工程金额50亿韩元以上)实施。根据该法,若工作场所发生劳动者死亡等重大灾害,未能履行防范事故义务的业主或经营责任人可被处以1年以上有期徒刑或10亿韩元以下罚金。50人以下的工作场所经过缓冲期后,已于去年1月起适用,而5人以下的工作场所则被排除在适用范围外。

“尽管受不景气影响有所下降”,建筑工地死亡事故仍为三位数
《重大灾害处罚法》实施后,建筑工地的死亡事故依然不断。根据雇佣劳动部统计的产业灾害现状资料显示,建筑工地死亡工人数从该法实施第一年的2022年341人,降至2023年303人(-11%)和2024年276人(-9%),虽呈下降趋势,但仍维持在三位数。在整体产业灾害死亡人数中,建筑业死亡人数的占比分别为2022年53%、2023年51%、2024年47%,仍位居各产业之首。
建筑工地死亡事故的头号杀手是坠落。去年建筑业死亡者中,有159人(58%)因从高处坠落而丧生。在全罗南道丽水市的一处公寓新建工地,一名从事屋顶面板作业的工人坠落至20米下的地面死亡;在京畿道利川市的一处文化中心新建工地,一名进行窗框收尾工作的工人坠落至7米下的地面身亡。建筑业死亡原因依次为被物体砸中(15%)、碰撞(6%)、掩埋或翻倒(5%)、坍塌(5%)。
分析认为,近来建筑业死亡人数的减少很大程度上受到了行业不景气的影响。根据国土交通部的动工统计资料,韩国年动工数量从2023年的11万5783栋减少至2024年的10万9155栋,同比分别减少了24%和6%。建筑业就业人数也从2023年的211万4000人减少至2024年的206万5000人,分别减少了0.4%和2.3%。鉴于受经济低迷影响建筑业工作量减少,很难断定死亡人数减少是引入《重大灾害处罚法》的效果。
首尔科学技术大学安全工程系教授郑镇宇指出:“考虑到大幅萎缩的建筑业就业人数和动工量,建筑业死亡人数实际上并没有达到可以看作是减少的水平。尽管引入《重大灾害处罚法》后,政府和企业的相关人力与预算大大增加,但死亡人数并未有显著减少,这本身就是个问题。我们需要整顿现有的法律制度,并提高预防和监督活动的实效性。”
虽已建立企业安全体系并开始处罚业主,但……
当然,《重大灾害处罚法》在构建灾害预防安全体系方面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建筑行业在《重大灾害处罚法》实施前后,纷纷选聘了公司首席安全保健官(CSO),并新设或整顿了专门的安全组织。此后,以CSO、实务组织及内外部专家为中心,不断完善内部规定,并举办检查现场隐患的会议。某大型建筑公司相关人士表示:“《重大灾害处罚法》实施后,新建或扩大运营专门安全组织的建筑公司正在增加。”
实际上,对造成重大灾害的业主的处罚也已开始。根据韩国经营者总协会的报告,自《重大灾害处罚法》实施以来,截至去年年底,检察机关起诉的违反案件中,法院已对31起案件做出了判决。其中29起被判有罪(实刑4起、有期徒刑缓期执行23起、罚金刑2起),2起无罪。按行业分,建筑业判决案件最多,达16起;除去1起事发当时工程金额未达50亿韩元而不属于适用对象的案件外,其余案件全部获刑。

在《重大灾害处罚法》有罪判决中,引用频率最高的违规条款为:未制定有害与危险因素确认及改善程序(24起)和未制定针对安全保健管理责任人等的业务执行评价标准(22起);此外,未设定安全保健目标及经营方针(8起)、未设置专门组织(2起)、必要预算编列及执行不到位(6起)、未制定承包时工伤预防能力评价标准(8起)等也被引用作为有罪判决的依据。平均每起有罪判决引用了3项违规条款。
韩国产业现场教授团教授崔明基指出:“虽然企业在《重大灾害处罚法》实施前后根据法律要求在文书上配备了人力和组织,但在实际建筑现场,这些措施并没有正常运作。相对较小的中小企业因成本压力,甚至连法律要求的形式都无法满足,从而成为了处罚对象。为了让建筑工地真正建立起实际的安全体系,变革迫在眉睫。”
围绕《重大灾害处罚法》,财界主张“放宽” vs 劳动界主张“强化”
财界和建筑业呼吁放宽《重大灾害处罚法》。大韩建筑协会曾于去年11月向国会建议,将《重大灾害处罚法》更名为《重大灾害预防法》,并放宽重大灾害标准和处罚力度。经营者总协会也在报告中表示:“若类似的判决继续下去,由于法律制定不当,只会导致中小企业代表不断受罚,且对工伤预防产生负面影响。法律适用方面的混乱和过度处罚问题将持续,政府和国会需要合理推进相关法律及施行令的修订。”
相反,劳动界则针锋相对,认为应当强化《重大灾害处罚法》。全国民主劳动组合总联盟全国建筑劳动组合于今年1月发表声明称:“至今为止,还没有对反复造成重大灾害的大型建筑公司进行过一次处罚。应该利用《重大灾害处罚法》迅速进行调查、起诉和处罚。必须进一步明确业主或经营责任人的义务,若发生重大灾害,应予以更严厉的徒刑处罚。为了阻止建筑工地的死亡悲剧,必须严惩原承包建筑公司的业主。”
甚至还有一些产业灾害连现行的《重大灾害处罚法》都无法适用。此前,在首尔麻浦区仁宇综合建设的邻里生活设施工地,担任抹灰工的故人文裕植先生(殁年72岁)于去年1月在未安装安全护栏的脚手架上,在没有佩戴安全帽的情况下进行抹灰作业时,从2米高处坠落死亡。文先生出事的那天,距离该《重大灾害处罚法》适用范围扩大到“工程金额未满50亿韩元”的施工现场仅差5天。该建筑公司代表免于起诉,而现场所长朴某和建筑公司则因违反《产业安全保健法》等嫌疑,在一审中分别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和2000万韩元罚金。
故人文裕植先生的女儿慧妍(34岁)表示:“只要不对拥有强制建筑工地执行安全措施权限的业主未履行义务的行为进行实质性处罚,像父亲一样的事故就无法避免。每年有无数劳动者在没有得到任何安全装备保障的情况下被推向危险的工地,其中许多人失去了生命。这种因为连佩戴安全帽、安装安全护栏这些基本中的基本要求都未遵守而导致的死亡,绝非‘个人不幸’,而是源于‘企业结构性责任’的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