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zhankook】今天,又有一位去建筑工地上班的工人没能回到家。建筑业是我国所有产业中发生死亡事故最多的领域。为了防止因未尽到安全或健康义务而导致劳动者死亡的痛心事故,我国社会制定了《关于重大灾难惩罚等的法律》(以下简称《重大灾难惩罚法》),并于2022年1月正式施行。然而,建筑工地上每年失去生命的劳动者数量依然维持在三位数。我们社会应做出怎样的努力来减少建筑工地的死亡事故呢?

李在明总统近期就接连发生的产业灾害下令严正应对,这使得产业界和主管部门雇佣劳动部感到高度紧张。然而,确认结果显示,对于能够预防产业灾害的“停工权”,政府连使用实况都无法准确掌握。
停工权是指当劳动者认为存在发生产业灾害的迫切危险时,有权停止作业并进行撤离的权利。2019年1月,《产业安全保健法》全面修订,劳动者的停工权也被写入了条文。根据修订后的法律,劳动者行使停工权时,应立即向管理监督者报告,收到报告的管理监督者必须采取安全与健康措施。雇主不得对正当行使停工权的劳动者进行解雇或其他不利待遇。
据Bizhankook采访获悉,政府目前无法掌握产业现场的停工权启动实况。作为主管部门的雇佣劳动部,自相关法律条文设立以来,至今未曾汇总我国整体产业现场,乃至特定产业群或个别企业的停工权使用现状。雇佣劳动部安全保健监督企划科的一位相关人士表示:“现行法律并未就行使停工权规定报告义务,(关于掌握停工权实况)目前尚无任何准备计划。”
停工权实况的掌握目前只能依赖企业的自主公示。但即便如此,很多情况下仍是“睁眼瞎”。Bizhankook对6大上市建筑公司——三星物产028260、现代建设000720、大宇建设047040、DL E&C375500、GS建设006360、HDC现代产业开发的可持续经营报告书进行分析后发现,现代建设和DL E&C两家公司去年未公示停工权启动情况。其余公示了去年停工权启动次数的建筑公司中,差距巨大,依次为:三星物产建设部门23万6334次(去年4月至今年3月)、大宇建设13万993次、HDC现代产业开发1149次、GS建设95次。
在建筑工地上,表示自己保障了停工权的劳动者仅占少数。根据去年民主劳总全国建筑劳动组合(建筑工会)的问卷调查,在施工能力排名前10的建筑公司现场工作过的1660名劳动者中,实际保障了停工权的劳动者仅有288人(17.3%)。其余1189人(72%)从未尝试要求行使停工权,而184人(11%)虽然提出了停工要求,却遭到了无视。
加强停工权是李在明总统的竞选承诺。李总统在第21届总统选举候选人时期,作为“尊重劳动及保障权利”的一环,承诺“将赋予劳动者在作业现场发生有害、危险的可能性较大时,有权要求雇主停工及采取纠正措施”。其宗旨在于将现行法律中停工权的启动条件,从“存在发生产业灾害的迫切危险时”放宽至“发生有害、危险的可能性较大的情况”。据悉,目前政府正在研究扩大和加强停工权的引入方案。
韩国劳动安全保健研究所所长孙振宇指出:“由于因行使停工权而暴露危险的劳动者,往往会受到直接或间接的不利待遇,导致劳动者在实际产业现场无法妥善使用停工权。目前急需掌握停工权的运行实况并进行研究。”他强调:“不仅要看简单的停工权启动次数,还应从质的层面共同审视,包括哪些内容成为了停工对象、采取了哪些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