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据BizHankook采访获悉,Booyoung集团会长李重根及Booyoung Housing因未能保障与某位前高管约定的工作条件和待遇,遭到该高管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并于近日被判部分败诉。提请诉讼的前Booyoung Housing高管曾与李重根会长签署承诺书,约定在Booyoung集团担任专务(常务董事)三年,并实际在Booyoung Housing工作了一年。该高管以李会长和Booyoung Housing未履行让其按约定条件工作三年的义务为由提起了诉讼。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审判长郑会一)于4月24日在Booyoung Housing前高管A某对李重根会长及Booyoung Housing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判决李重根会长赔偿A某3亿310万韩元,Booyoung Housing赔偿A某5282万韩元。此前,A某提起诉讼称,根据承诺书,李会长和Booyoung Housing有义务让其在Booyoung Housing工作三年,年薪为1亿8000万韩元,但对方未能履行义务,要求双方共同赔偿相当于未付工资和遣散费的5亿1424万韩元。
Booyoung集团会长李重根于2023年2月与A某签署了工作条件承诺书。内容为A某自同年3月起在包括Booyoung在内的关联公司担任专务,任期三年,年薪1亿8000万韩元。据悉,李会长在寻找具备土木工程相关经验和知识的人才时,通过熟人介绍了A某。实际上,A某于2023年3月与Booyoung Housing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委托合同,并从同月起至去年2月在Booyoung Housing担任专务。该委托合同中约定的A某薪酬同样包括工资和奖金在内,每年规模为1亿8000万韩元。
然而,这一承诺并未兑现。Booyoung Housing在A某入职仅两个月后的2023年5月,下达了要求其居家办公的人事命令,并削减了薪酬。从A某入职的2023年3月至同年5月,公司支付了委托合同中约定的薪酬,但在此之后直至去年2月合同期满,仅支付了扣除奖金(6月支付了部分)和业务费后的工资(基本工资)。委托合同结束后,Booyoung Housing未与A某续约。Booyoung的其他关联公司也未与A某签订新的委托合同。
A某以李重根会长和Booyoung Housing未能保障约定的工作与待遇为由,于2023年10月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其主旨是,双方本有义务让他以1亿8000万韩元年薪在Booyoung Housing工作三年,但不仅未履行义务,还在下达人事命令后仅支付了部分报酬,造成了损失。A某请求法院判令李重根会长和Booyoung Housing连带赔偿相当于未付工资和遣散费的5亿1424万韩元。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认定,Booyoung集团会长李重根违反了工作条件承诺书中的义务。法院判决称:“李重根会长根据承诺书理应确保A某在Booyoung Housing等Booyoung关联公司工作三年,但在委托合同结束后,未让A某延长合同或在其他关联公司任职,未能保障其剩余两年的任期,足以认定李会长未履行承诺书中的债务。”法院指出:“由于李会长的违约,A某蒙受了若能继续在Booyoung关联公司工作两年所能获得的相应报酬损失。”
法院同时认定Booyoung Housing未正确支付委托合同约定的报酬。Booyoung Housing在诉讼中辩称,因认为A某缺乏领导公寓建设相关部门的能力,依据委托合同的附加条款下达了人事命令,且此后A某未履行职务,故未支付业务费和奖金。但法院驳回了Booyoung Housing的主张,称没有证据支持。法院认为:“Booyoung Housing违反委托合同下达人事命令并随意削减薪酬,导致A某蒙受了若按照合同继续提供劳务本可获得的相应报酬损失,这一判断是合理的。”
不过,法院认为Booyoung Housing没有义务履行李重根会长与A某签署的“工作条件承诺书”。在此次诉讼中,A某主张Booyoung Housing也与李会长一样违反了该承诺书的义务。但法院认为,由于Booyoung Housing并非该承诺书的当事人,因此不构成违约,且A某未提供关于Booyoung Housing非法行为的具体主张和证据,因此驳回了该诉请。这意味着Booyoung Housing的违约责任仅局限于其与A某直接签署的一年期委托合同范围内。
另一方面,被告李重根会长和Booyoung Housing,以及原告A某均对此次判决不服,已于上月分别提起上诉。
Booyoung集团是以建筑业为核心的韩国第28大企业集团。包括占据集团销售额80%左右的Booyoung Housing在内,旗下共有21家关联公司。截至今年5月,集团公允资产总额为21万4520亿韩元。创始人李重根会长于1983年创办公司,通过租赁住房业务扩大规模。控股公司Booyoung在2020年合并口径下销售额达到2万4877亿韩元,营业利润为3628亿韩元,但去年销售额仅为6325亿韩元,营业亏损1277亿韩元,连续三年未能摆脱营业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