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비즈한국] 首尔市在分阶段推进“鹭得全球艺术岛”建设项目时,被证实仅核心项目——“天空艺术庭园”的建设费用就超过了4000亿韩元,总事业费规模高达4400亿韩元。首尔市曾于今年10月宣布鹭得全球艺术岛的总事业费为3704亿韩元,但经确认,该数字扣除了总事业费中的土地补偿费。此前,首尔市议会曾指出,首尔市通过分拆推进项目,导致整体事业费规模看起来有所缩减。

首尔市:“滨水空间与空中庭园的审批对象及程序不同,故将其分开”
今年10月,首尔市宣布“鹭得全球艺术岛”将于本月动工,并计划于2028年竣工。首尔市计划通过国际受邀设计竞赛,将英国建筑师托马斯·赫斯维克(Thomas Heatherwick)中选的作品“SOUNDSCAPE(声音景观)”分拆为天空艺术庭园(空中+地面)和滨水文化空间(基座+水滨)来建造。
首尔市公布的总事业费为3704亿韩元。然而,据Biz Hankook采访确认,仅天空艺术庭园的工程费用就超过了4000亿韩元,总事业费更是达到了4400亿韩元。首尔市将滨水文化空间建设归为“短期”项目,天空艺术庭园建设归为“中期”项目,岛屿扩建则归为“长期”项目。目前正在施工的滨水文化空间总事业费约为360亿韩元,预计明年1月动工的天空艺术庭园总事业费则约为4040亿韩元。
仅滨水区和地面部分的建设就耗资超过4400亿韩元,若算上岛屿扩建的长期事业,整体规模预计会进一步扩大。因此,有舆论批评首尔市以“切香肠”的方式分拆预算。
在去年6月首尔市议会行政自治委员会会议上,首尔市议员朴秀彬(共同民主党)针对鹭得岛建设项目质询道:“目前分为空中部、地面部、基座部、水滨部,如果这是一个综合且有机结合的设计,才具有其意义,现在看起来像是不能进行分段推进的项目。为什么只将基座和水滨部分开进行管理?”并提出了“这是否为了规避中期投资审查而采取的分拆策略”的质疑。
朴议员指出:“仅鹭得岛项目就已经是3500亿韩元的规模,算上增强道路和周边可达性等配套工程,总额必然会增加到4000亿韩元左右。我不禁感到这阶段分得太多了。”
事实上,根据首尔市向首尔市议员李敏玉(共同民主党)提交的鹭得岛建设相关资料显示,鹭得岛滨水文化空间建设项目在2024年第2次投资审查委员会上以“有条件推进”获得通过,事业费为361亿7300万韩元。鹭得岛天空艺术庭园建设项目在2024年第7次投资审查委员会上以“适当”结论通过,事业费为4042亿3300万韩元。这些均为首尔市自行投资审查委员会的评审结果。
对此,首尔市相关负责人解释称:“滨水文化空间建设项目涉及河川周边,必须获得相关许可;而天空艺术庭园建设则属于城市计划设施项目。由于审批对象和程序不同,所以才将项目分开。因为行政程序不同所以各自推进,并不是为了使项目规模低于特定门槛而故意拆分。”

尽管仅中期项目就超过4000亿韩元,但首尔市仍宣布鹭得全球艺术岛总事业费为3704亿韩元。这是因为在公开时扣除了中期项目中划拨的国有土地及市有土地补偿费719亿韩元。
此前,首尔市相关人士表示:“其他自治团体在利用国、公有地的项目中,也不会将土地价值计入总事业费中发布。”
对此,国民生活研究所首席研究委员金相哲(音)反驳道:“根据现行法律,总事业费的概念是有明确定义的,即使是国有财产,也必须将土地补偿费包含在总事业费中。如果首尔市是为了减少社会舆论压力而缩减金额,应明确表述为‘事业费’或‘实际投资金额’,而非‘总事业费’。”
首尔市自行评审通过,无需经过行政安全部审查
鹭得岛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也极其低下。根据鹭得岛天空艺术庭园建设项目的投资审查申请书,事业可行性调查结果显示,B/C(成本效益比)值为0.31,NPV(净现值)为负2430亿韩元。通常B/C大于1被认为具有经济效益,NPV大于0才被视为具备事业可行性。
显示现金流的FNPV(财务净现值)为负3151亿韩元,PI(盈利指数)为0.21,FIRR(内部收益率)为负6.40%。投资审查申请书中明确指出:“盈利指数(PI)小于1,判定为无财务盈利能力。”
预计年均运营收支为盈利36亿韩元。首尔市计划向每位游客收取5000韩元的空中步道入场费。
尽管鹭得岛滨水文化空间和天空艺术庭园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极低,却顺利通过了首尔市的自行投资审查。由于虽然耗资超过4000亿韩元,但全部由“市财政”支出,因此无需经过行政安全部的中央投资审查。这是因为去年1月相关施行令修改后,标准有所放宽。

首尔市计划在2028年前完成空中步道等鹭得岛中期项目。事业费还有可能进一步增加。特别是鹭得岛长期项目的总事业费目前尚未确定。首尔市2025年度定期公有财产管理计划案审查报告书中明确指出:“空中步道结构物属于国内尚无类似案例的特殊结构物,本次调查的工程费评估存在局限。考虑到占工程费大部分的结构工程费及外部装饰工程费,未来在进行具体设计时,需考虑到制作方式、国内运输费用等可能导致成本上升的因素。”
一位首尔市议员批评称:“作为滨水文化空间建设事业前提的汉江大桥可达性改善部分,也被改成了其他项目,并未包含在鹭得岛建设项目的预算中。这完全是将一个项目分拆的‘小动作’。”
金相哲首席研究委员指出:“施行令的修改本应以提高地方自治团体的投资评审能力为前提,但现实并非如此。我认为这实际上是为地方自治团体随意推进投资项目打开了方便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