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z Hankook】据悉,去年宣布推进伦理经营的汉森009240,因对待下游分包企业“耍大牌”(甲方霸凌)而收到了公平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平委)的警告处分。向公平委举报汉森的分包企业表示,因大企业的“甲方霸凌”导致公司濒临破产,目前正向汉森提起140亿韩元规模的损害赔偿诉讼。预计公平委的这一裁决将对诉讼结果产生不小影响。

判定违反《公平交易法》中的“滥用交易地位”
1月13日,公平委判定汉森违反了《公平交易法》第45条(禁止不公平交易行为)第1项第6号(禁止滥用交易地位),并下达了“警告”处分。公平委认为,汉森拒绝与分包企业续签商标使用合同,并拒绝购买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垄断规制及公平交易相关法律》。
汉森的分包企业“Ozen”于2023年向公平委举报了汉森滥用交易地位的行为。据Ozen方面主张,汉森于2021年7月批准Ozen使用空气杀菌机商标,并签署了2万台的购买意向书,促使公司着手进行开发。2022年2月,汉森还承诺下单4000台并接收产品。
然而,在交货仅仅2到5个月后,汉森就拒绝与Ozen续签商标使用合同。这导致Ozen无法销售已提前生产的产品。由于产品本身刻有“Hanssem Ozen”商标,库存全部无法销售。这直接导致了Ozen及其合作企业的连环倒闭。这些企业在汉森总部前举行了集会示威,并向公平委举报了汉森。
对此事件进行调查的公平委认为,汉森处于交易上的优越地位,在没有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拒绝续签合同,缺乏交易的公平性。根据Biz Hankook获取的公平委决定书,内容指出:“在(关于商标续签)可预测性较低的情况下,被调查方(汉森)当时的代表理事以‘对品牌价值没有正面影响’这一抽象且主观的理由拒绝续约,很难被视为有合理理由的拒绝交易。”并判定“其单方面中断交易的行为具有不当性”。
不过,公平委表示,鉴于汉森的违规行为属于仅限于投诉方(Ozen)的受损救济型事件,故下达“警告”处分。警告处分是指在认定存在违反法律嫌疑,但事项仅限于特定客户或被举报方的销售额规模、占有率较小时所作出的决定。若警告次数累计,可能会导致扣分等进一步处分。

汉森曾对分包企业代表提起刑事诉讼,但被检方不起诉
此次公平委的裁决预计将对汉森与分包企业Ozen之间的法律纠纷产生重大影响。Ozen表示,因汉森拒绝续签商标合同遭受了巨大损失,于2023年10月和12月两次提起诉讼,共要求汉森赔偿140亿余韩元。
Ozen相关人士表示:“我认为公平委的裁决将对损害赔偿诉讼的结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以合同缔结过失责任、拒绝购买商标限制产品等为由提起了赔偿诉讼。除公平委的裁决外,汉森此前针对我们提起的刑事诉讼也被检方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我认为(汉森的责任)已经得到了证实。”
在Ozen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后,汉森于去年以伪造私文书、行使伪造私文书、名誉毁损、信用毁损、妨碍业务、诈骗等6项罪名对Ozen代表理事提起了刑事诉讼。对此,检方在去年12月判定“被指控人证据不足,无嫌疑”,全部作出了不起诉处分。
在检方调查结果公布前的一个月,即去年11月,汉森宣布推进伦理经营。公司设立了合规监察专门组织,并公布了包含汉森及员工在与主要利益相关者关系中必须遵守的伦理责任和合规义务的“汉森人承诺”。由6条组成的“汉森人承诺”中,其中一条就是“追求与合作方的共同成长”。
Ozen相关人士称:“我们与汉森抗争了两年多。不仅是我们,很多合作企业都在经历类似的事情。但因为必须继续与汉森进行交易,大家只能默默隐忍。”他还主张:“Ozen曾是一家被评估价值超过400亿韩元的公司,但预定的投资全部泡汤,员工全部辞职,公司处于停业状态。大企业一旦决定要弄垮小企业,像我们这样的公司只能束手就擒。”
对此,汉森方面回应称:“将通过伦理经营室和律师审查等流程,择机发布正式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