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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Hanssem)“下包商霸凌争议”,公平交易委员会判定违规,法院驳回赔偿诉讼

本文由AI自动翻译。与韩语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误差。  Read original in Korean →

【Biz Hankook】汉森009240的下包商指控“因大企业霸凌陷入破产边缘”,并向汉森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最终败诉。上个月,针对同一事件,公平交易委员会曾判定汉森违反了《公平交易法》(相关报道:【独家】汉森因对下包商“霸凌”受到公平交易委员会“警告”处分)。下包商表示“将立即提起上诉”,而汉森则认为公平交易委员会的裁决不当,已针对公平交易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

汉森的下包商Ozen曾向汉森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被驳回。图片=李钟贤记者
汉森的下包商Ozen曾向汉森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被驳回。图片=李钟贤记者

下包商“单方面拒绝商标权续约” vs 汉森“未经许可使用商标损害品牌形象”

13日,水原地方法院安山分院驳回了株式会社Ozen向汉森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判决原告败诉。当天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曾为汉森下包商的Ozen主张,因汉森的“霸凌”行为导致公司濒临破产并蒙受巨大损失,于2023年10月提起80亿韩元的损害赔偿诉讼。不过,由于诉讼费(印花税等)压力,Ozen目前仅先行请求了其中的30亿韩元。当天在法院见到Ozen相关人士时,对方表示:“将在收到判决书后仔细审阅,并将立即准备上诉。”

自2019年起,Ozen通过与汉森签订商标权合同,以“Hanssem Ozen”之名销售真空搅拌机等产品。然而,在2021年推进空气杀菌机的开发与销售过程中,双方产生了矛盾。

Ozen方面主张,汉森于2021年7月批准其使用空气杀菌机商标,并签署了2万台的购买意向书,以此为据开启了研发。2022年2月,汉森承诺直接采购4000台产品,但在产品开始量产及交付后,却单方面拒绝续签商标使用合同。Ozen主张,这导致贴有“Hanssem Ozen”商标的所有产品无法销售,造成了巨大亏损。

另一方面,汉森则反驳称,这属于因使用期限届满进行的正常合同终止,且Ozen未经授权使用汉森商标,对汉森品牌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

上个月,公平交易委员会针对汉森单方面拒绝续签商标使用合同及拒绝购买商品的行为,认定其违反了《垄断规制及公平交易法》。汉森已针对公平交易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图片=朴正勋记者
上个月,公平交易委员会针对汉森单方面拒绝续签商标使用合同及拒绝购买商品的行为,认定其违反了《垄断规制及公平交易法》。汉森已针对公平交易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图片=朴正勋记者

汉森就公平交易委员会“下包霸凌”判定提出异议

此前,Ozen在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同时,还对汉森位于首尔上岩洞的总部大楼、方背洞办公楼以及Hanssem Design Park方背店进行了总计140亿韩元的临时扣押。当时正准备出售办公楼的汉森方面称“临时扣押不会影响出售工作”,但由于出售进度缓慢,最终申请了“解放提存”(为解除扣押而向法院存入特定金额),并于去年6月解除了临时扣押执行。此后,汉森将上岩洞总部大楼出售给了Gravity资产管理公司。

今年1月,公平交易委员会对Ozen与汉森一案作出裁决,定性为汉森的“下包霸凌”。Ozen于2023年向公平交易委员会举报汉森滥用交易地位,上个月公平交易委员会判定,汉森单方面拒绝续签商标使用合同及拒绝购买商品的行为违反了《垄断规制及公平交易法》,并对汉森下达了“警告”处分。汉森不服该裁决,在未经过异议申诉程序的情况下,直接提起了行政诉讼。

汉森方面解释称:“汉森一直遵守《公平交易法》,并与代理商及合作企业保持共赢与合作关系。但Ozen因从事违法行为,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合同与交易。我们认为在与Ozen的交易中并无违反《公平交易法》的事实,因此为了更强有力地提出异议,直接进行了行政诉讼。”对于此次法院判决,公司表示:“尊重法院判决。今后将竭尽全力成为更加透明且受人信赖的企业。”

本文由AI自动翻译。与韩语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误差。
단독
박해나 기자

유통 산업과 기업 이슈를 취재합니다. 놓치고 있는 이야기가 있다면 들려주세요.

phn0905@bizhank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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