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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韩红十字会获胜诉,将从首尔市及所属区政府收回1.5亿韩元“不当得利”

本文由AI自动翻译。与韩语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误差。  Read original in Korean →

【Biz Hankook】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在对大韩红十字会针对首尔市及首尔市7个自治区提起的不当得利诉讼中,作出了有利于红十字会的判决。法院认定首尔市及相关自治区征收的财产税和地方教育税存在违法行为,判决其返还约1.5亿韩元。其中,首尔市应返还的金额约为9000万韩元。

大韩红十字会在2022年9月针对首尔市及7个区厅提起的“不当得利”诉讼中部分胜诉,将收回约1.5亿韩元。图片=林俊善记者
大韩红十字会在2022年9月针对首尔市及7个区厅提起的“不当得利”诉讼中部分胜诉,将收回约1.5亿韩元。图片=林俊善记者

7月15日,大韩红十字会在针对首尔市及7个自治区(江南区、江西区、冠岳区、阳川区、中区、钟路区、芦原区)提起的“不当得利”诉讼中部分胜诉。

这是大韩红十字会于2022年9月提起诉讼后,历时约3年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大韩红十字会起诉称,首尔市及相关自治区对其名下土地征收的财产税和地方教育税计算方式违法,要求退还1亿5688万6936韩元。

大韩红十字会在江南区等地拥有多处土地,并将其用于医疗及非医疗事业。根据2018年修订前后的《地方税特例限制法》,大韩红十字会用于医疗事业的房地产可减免75%的财产税,用于非医疗事业的房地产可减免25%。

首尔市及江南区等7个区厅在征收2017年和2018年度财产税及地方教育税时,将这些土地分类为“综合合并课税”或“分别合并课税”对象,并采用减免税基的方式计算税额。即并非对减免对象土地单独适用税率,而是对整体土地适用税基计算出财产税和地方教育税后,再扣除其中一部分。

对此,大韩红十字会主张,这些土地不属于综合或分别合并课税对象,而应属于“分离课税”对象,即从一开始就应将减免对象土地分离出来计算税率。为此,红十字会提起了退还缴纳税款(不当得利)的诉讼。

首尔市及7个自治区辩称,若仅将减免部分的土地定为分离课税对象,会引发重复减免及减免土地不断产生的循环矛盾,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只能按照现有的方式计算。

法院支持了大韩红十字会的立场,认定相关土地应被分类为“分离课税”对象。审判部裁定:“根据旧《地方税法》,作为财产税分离课税对象,应适用分离课税对象所对应的税基和税率。然而,被告以争议土地属于分别合并课税对象为前提,适用错误的税基和税率来计算财产税及地方教育税,存在重大且明显的瑕疵,该处分无效。”法院裁定首尔市及7个自治区必须返还大韩红十字会约1.5亿韩元。其中,首尔市需单独支付的金额约为9000万韩元。

大韩红十字会相关人士表示:“自2018年大法院作出相关判决后,会计师事务所告知大韩红十字会也适用该判例。此后我们向监查院提出了请求,并根据结果提起了此次不当得利诉讼。目前的判决仅涉及地方税部分,针对韩国政府的综合不动产税相关诉讼仍在进行中。除提出上诉的江南区外,其余地区的一审结果已确定。”

在首尔市及7个自治区中,唯有江南区提起了上诉。一审判决要求江南区厅向大韩红十字会退还约583万韩元。对于上诉理由,江南区厅相关人士表示:“由于诉讼正在进行中,目前难以透露具体情况。”

本文由AI自动翻译。与韩语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误差。
단독
전다현 기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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