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z韩国】经确认,涉嫌招聘腐败的前新韩卡社长魏圣浩(Wi Sung-ho)与检方已双双提起上诉。 魏前社在一审判决中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相较于检方求刑的2年有期徒刑,该判决量刑较轻。由于双方均提起上诉,魏前社的最终刑期仍存在增加或减少的可能。

魏圣浩前社长涉嫌在任职新韩卡期间,受熟人请托参与违规招聘。据指控,在魏前社和前新韩卡副社长李基奉(Lee Ki-bong)的指示下,人事组工作人员通过了书面审查不合格的应聘者,并操纵了面试分数。一审法院在今年8月判处魏前社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判处李前副社长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
检方在一审庭审时曾分别对魏圣浩前社长和李基奉前副社长求刑2年和1年。一审法院在量刑理由中表示,考量到魏前社等人介入招聘的4名应聘者最终均未被录用。
据Biz韩国采访结果显示,魏圣浩前社长、李基奉前副社长以及检方均已提起上诉。在一审判决中,魏前社聘请了法务法人广场(Lee & Ko)作为辩护方,而李前副社长则聘请了法务法人律宇(Yulwoo)。目前,李前副社长在二审中继续委托律宇担任辩护人。
另一方面,尚未有魏圣浩前社长聘请辩护律师的消息传出。法院已于9月16日向魏前社寄送了选任公设辩护人的通知书。这是针对没有辩护人的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告知相关事实,并引导其由法院选任公设辩护人或由被告人自行申请的流程。
魏圣浩前社长和李基奉前副社长目前均已离开新韩卡。新韩卡方面针对魏前社的审判未发表特别立场。
魏圣浩前社长曾于2013年8月至2017年3月担任新韩卡社长,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担任新韩银行行长。此后曾担任兴国人寿副会长,目前作为GS环球001250的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