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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op:奇异国度的偶像
培养与监管,非黑即白的二选一就是答案吗?

本文由AI自动翻译。与韩语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误差。  Read original in Korean →

[비즈한국] K-Pop已成为大韩民国最顶尖的出口商品。然而,在光鲜亮丽的背后,阴影也同样深重。作为K-Pop象征的偶像们在年幼时便被发掘,历经残酷的练习生时期。在这个过程中,劳动权与人权往往被忽视。那些甚至未能成功出道的无数练习生又会走向何方?《Biz韩国》通过“K-Pop:奇异国度的偶像”系列报道,旨在指出K-Pop在增长过程中被忽视的问题,并多角度探讨解决方案。我们坚信,只有打造K-Pop的人们变得健康,喜爱K-Pop的人们才能获得更多的幸福。

5月22日下午,KELS音乐产业法律政策现案论坛在首尔江南区三成洞ASEM Tower法务法人和友(Hwawoo)研修院举行。图片=林俊善记者
5月22日下午,KELS音乐产业法律政策现案论坛在首尔江南区三成洞ASEM Tower法务法人和友(Hwawoo)研修院举行。图片=林俊善记者

当特定产业急剧增长时,总会引发关于“优先级”的争论。一方是培养,另一方是监管。业内人士主张“趁热打铁”,要求出台培养政策;而旁观者则指出,在增长过程中,应当对容易被忽略的问题实施适当的监管。事实上,这两者并没有太大区别。因为从长远来看,监管本身也是一种为了增长而采取的培养策略。

走向全世界的K-Pop产业亦是如此。学界指出,为了实现韩国娱乐产业的质的增长,有必要构建制度性装置,例如改善现行标准合同的问题及不透明的结算结构,从而加强偶像与练习生的权利。另一方面,娱乐产业从业者则主张,当前的当务之急是放宽针对K-Pop产业的各项管制,并建立相应的支持体系。

中央大学文化艺术经营系博士研究生许宥珍(音译)于5月22日在首尔江南区三成洞ASEM Tower法务法人和友研修院进行主题发表。图片=林俊善记者
中央大学文化艺术经营系博士研究生许宥珍(音译)于5月22日在首尔江南区三成洞ASEM Tower法务法人和友研修院进行主题发表。图片=林俊善记者

由韩国娱乐法学会主办、Biz韩国赞助的“音乐产业法律·政策现案学术研讨会”于5月22日在首尔江南区法务法人和友研修院举行。

本次研讨会旨在分析韩国大众音乐产业现状,并探讨相关法律争议。法务法人Won律师吴智宪(音译)以“音乐著作物使用费的法律争议”为题,中央大学文化艺术经营博士研究生许宥珍(音译)以“K-Pop明星系统分析——回望HYBE352820·ADOR事态”为题进行了发表。

许宥珍研究员在主题发表中指出,韩国娱乐产业将艺人视为“所有物”。她认为,由于经纪公司集代理与管理功能于一身,导致其深度介入了艺人的发掘、培训、推广、管理等所有过程。

同时,她强调有必要改善现行“标准合同”的问题。许研究员主张:“在未考虑各公司及具体情况的情况下,强制性的7年合同期限对艺人而言是沉重的负担。特别是对于青春期出道的偶像来说,个人成长和自由可能会受到限制,这也会对创作活动产生负面影响。”

针对练习生合同和不透明的结算结构,也提出了批评。虽然制度规定经纪公司需每年两次向练习生告知投入的费用会计明细,但该制度并未得到切实履行。许研究员强调:“2022年起,在对约50名练习生进行为期两年的采访后发现,没有一个人收到过费用明细告知。”

她特别指出,有必要出台法律法规来规范那些使标准合同失效的“附属协议”。事实上,标准合同仅为建议性质的指南,没有任何强制力,其有效性一直受到质疑。

Mystic Story音乐部门代表韩正洙(音译)于5月22日下午在首尔江南区三成洞ASEM Tower法务法人和友研修院进行主题发表。图片=林俊善记者
Mystic Story音乐部门代表韩正洙(音译)于5月22日下午在首尔江南区三成洞ASEM Tower法务法人和友研修院进行主题发表。图片=林俊善记者

在随后的讨论中,来自音乐产业各领域的参与者进行了交流,包括Pado Entertainment经纪人罗依研(音译)、Bareun Music代表申大哲(音译)、Mystic Story音乐部门代表韩正洙(音译)、韩国艺术综合大学教授李东渊(音译)、Musicow IP战略室长金钟宇(音译)以及Brave Girls前成员卢惠兰(音译)等。

娱乐界从业者主张,标准合同期限是最低限度的安全装置。Mystic Story音乐部门代表韩正洙强调:“如果练习生或艺人在合同结束后就想走就走,由于债务仅留在公司,为应对风险,必须遵守标准合同。”

他进一步指出,为了产业发展,亟需放宽监管。韩正洙代表表示:“K-Pop地位虽然提升了,但实际上的监管太多了。培养一支队伍需要消耗大量人工成本,巨大的负担由公司承担。政府层面现在也应该深思,比起监管,更应考虑如研发(R&D)投资般的产业振兴方案。”

大众文化艺术企划业注册条件。图片=韩国内容振兴院官网
大众文化艺术企划业注册条件。图片=韩国内容振兴院官网

讨论者们对于演艺经纪公司的设立条件也各执一词。

许宥珍研究员认为演艺经纪公司的注册条件过于草率。她说:“在已注册大众文化艺术企划业的公司里,哪怕只是从事过相关经纪人、造型师或兼职工作,无论职种如何,都能被认定为拥有对大众文化艺术人进行训练、指导、咨询的经验。如果用在线考试来替代,注册就更轻松了。只要修完40小时的教育课程并缴纳10万韩元,任何人都可以开办演艺经纪公司。”她补充道:“应当改善那些无视代理或管理专业性、盲目设立的公司,防止其对年幼的练习生进行非人格化待遇,或因不负责任的管理而制造牺牲品。”

娱乐业从业者则持截然相反的观点,认为设立经纪公司并不容易。经纪人罗依研解释说:“只有在业界从事2年以上工作的‘经验者’才能创建经纪公司。或者必须参加政府公认的教育课程并通过考试。”她表示,非法或不良经纪公司的设立实际上很困难。根据《大众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法》第26条及该法施行令第6条,若要注册为大众文化艺术企划业(演艺经纪公司),确实需要提供证明具备2年相关工作经验的文件,否则就必须在文化体育观光部令规定的机构完成指定的教育课程。

5月22日下午,KELS音乐产业法律政策现案论坛在首尔江南区三成洞ASEM Tower法务法人和友研修院举行。图片=林俊善记者
5月22日下午,KELS音乐产业法律政策现案论坛在首尔江南区三成洞ASEM Tower法务法人和友研修院举行。图片=林俊善记者

针对练习生培养制度的批评声也不绝于耳。Bareun Music代表申大哲提高嗓音,将偶像练习生比作朝鲜的“舞蹈演员”系统。他指出:“K-Pop的偶像培养系统在世界上很难找到,但我最近看了一个节目,发现了一个相似的东西。那就是朝鲜的舞蹈演员。两人都是从小就不拿钱,通过国家(经纪公司)严酷的练习和训练塑造出来的。甚至连刀群舞和华丽的舞蹈都如出一辙。这是现代社会中荒谬且不合理的系统。”

韩国艺术综合大学教授李东渊表示,演艺经纪公司应主动制定自律规章,提出自救方案,从而让偶像培养系统得到健康改善。

也有建议提出需要为艺人改善环境。Brave Girls前成员卢惠兰表示:“大部分偶像都是为了实现梦想才成为练习生的。她们大多不了解制度或教育相关的具体内容。希望娱乐界相关人士能为我们打造一个健康的活动基础。”

※下一篇将刊载TEEN TOP前成员、作家方旻洙(音译)的专访。

<期待相关人士爆料>

Biz韩国将集中报道有关K-Pop与偶像的故事。

有过练习生、偶像生活经历,或正身处K-Pop产业的相关人士欢迎向我们提供线索。allhyeon@bizhankook.com

※本策划报道获得了由政府广告手续费组成的言论振兴基金资助。

本文由AI自动翻译。与韩语原文相比可能存在误差。
K팝: 이상한 나라의 아이돌
전현건 기자
rimsclub@bizhankook.com
전다현 기자
allhyeon@bizhank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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