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z Hankook】经确认,HYBE352820针对其与ADOR前代表闵熙珍之间的诉讼记录申请了阅览限制,并已获得法院批准。HYBE在与闵熙珍前代表进行的股份买卖价款请求诉讼及股东间合同解除确认诉讼中,申请了“限制阅览诉讼记录等”。法院部分采纳了该申请,限制了部分HYBE方的诉讼资料,仅供当事人查看。

1月8日,HYBE针对与闵熙珍前代表正在进行的股东间合同解除确认诉讼,申请了诉讼记录阅览限制。随后在12日,又针对与闵前代表正在进行的股份买卖价款请求诉讼申请了诉讼记录阅览限制。据悉,申请理由是诉讼记录中包含HYBE内部报告等商业秘密。
申请限制阅览诉讼记录是当诉讼记录中包含商业秘密等内容时,为防止第三方阅览和复制而采取的程序。一旦限制申请获得批准,阅览和复制诉讼记录的权利将仅限于当事人。
通常在民事诉讼中,若出现以下情况可提出申请:△有损国家安全、安宁秩序或善良风俗之虞;△会对案件相关人员的社会生活造成重大影响;△记录中载有案件相关人员拥有的商业秘密等。
法院认为HYBE的申请“部分合理”。因此,对HYBE方部分诉讼资料的阅览权限限制在当事人范围内。

去年6月,HYBE曾针对与闵熙珍前代表的禁止行使表决权假处分诉讼申请过限制阅览,但被法院以“无正当理由”为由驳回。
目前,HYBE正与闵熙珍前代表进行260亿韩元规模的‘股份买卖价款请求诉讼’和‘股东间合同解除确认诉讼’。双方分别聘请了金与张法律事务所及拥有前任法官/检察官背景的律师等,各21名和22名代理律师正在进行一审。